作者sawakita (倒陽也不過如此)
看板NCCU99_BANK
標題Re: 在電腦教室發現
時間Fri Nov 29 13:28:50 2002
※ 引述《studenthu (從無 到有 從零 到 一百)》之銘言:
: 最近好多人都在列印
: 棄修單
: 喔!
: 棄修...棄修....棄修
: 不過
: 棄修到底是不是我們的權力啊?
: 也就是說
: 那個老師到底可不可以不幫我們在棄修單上簽名呢?
: 就是不讓你棄修 就是要當你^^"
選課規則第九條
學生於選課更正後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習課程,【得申請】放棄修讀。
字面上解釋:你可以來申請,但是申請過不過不一定:P
因此,表示你有申請放棄的權利,如同你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
但是結果不一定會合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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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7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