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te (go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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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宜室宜家/對不起社會
時間Mon Sep 12 08:15:51 2005
姚嘉文:嫁娶律師 宜室宜家
【記者羅紹綾】
近日律師高考國文科爭議沸沸揚揚,律師出身的姚嘉文卻表示,社會對律師性格
不應該有負面的看法,他建議未婚女性,找個律師老公是不錯的選擇。
姚嘉文畢業於台大法律系,還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取台大法律研究所,並在就學期
間取得律師資格,他說,他對自己的律師身分相當引以為傲。
姚嘉文表示,一般人不敢娶律師老婆,因為擔心她凡事太過精明、什麼都要算,
其實一個家庭裡如果能有個律師熟悉法律,不管是對家裡或對公司都很有幫助,
好處多多。
姚嘉文開玩笑的說,過去有一個律師登報「警告逃妻」,先是明列出根據民法某
某條規定,說明他的權利和妻子觸犯的法律,告訴老婆如果再不回來,他就依法
訴請離婚,接著又在文末註明說,「我真的好愛妳,老婆妳快點回來吧!」姚嘉
文笑著說:「你看,情、理、法都顧及到了!」
姚嘉文還說,當遇到問題的時候,家裡如果有律師,就能夠用律師的意見來解決
,等於有個免費的法律顧問。他還幫男性律師背書,建議未婚的女性,可以好好
考慮找個律師老公,他說:「嫁個律師也不錯啊!」
姚嘉文的女兒姚雨靜還待字閨中,將來是不是會和媽媽周清玉一樣選個律師老公
,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2005/09/08 聯合晚報】
法律人 對不起社會
陳長文/律師(台北市)
筆者的學長考試院姚嘉文院長一席法律人「宜室宜家」的談話,令筆者深深感慨。
的確,嫁娶法律人,在現今的社會中,不失為一個好選擇,因為我們的社會一直
相當「厚待」法律人。十多年來,台灣社會富、貴、名、利的競逐中,法律人成
果豐碩、不落人後。嫁娶法律人,從個體微觀的利益角度來說,當然是個好選擇
,說法律人「宜室宜家」,一點也不錯。
然而,這不正是包括筆者在內所有法律人都該羞愧的嗎?社會如此善待法律人,
法律人自己呢?又做了那些事回饋社會?法律人擔當政府要職後,治出了什麼樣
的國家?
這段時間,台灣內政,彷若癌症末期一般,萬症齊發。桃園缺水,關「尹」何事
?找了個經濟部次長下台便萬事均了?高捷泰勞不堪虐待,起而抗暴,政府能牽
罪到六年前的BOT決議,執政黨的監督責任到那裡去了?泰勞案還可能牽涉不
法抽佣疑雲,兩位主管表示下台負責,但事涉貪瀆,豈只是「政治責任」?下台
是當然,但請同時交代出誰是有力人士。馬屁橋、馬屁試題,主政者丟一句誤導
視聽、黑函汙衊就均安照舊?有沒有一絲自省?有沒有檢討自己「用人惟佞」,
才會造成這股馬屁官風?
這些匪夷所思的辯護邏輯,被社會解讀為「律師性格」,不巧筆者正是做了一輩
子的律師,說真的,筆者覺得有點冤,因為,這是詭辯,那裡是辯護。
以上是法律人「由法轉政」後,交出的治國成績。然而,法律人在本業領域交出
的成績又如何?北中南分爆出司法官喝花酒、掩護瓜代囚犯、以案索賄的重大風
紀疑案,許多疑案簡直就像是電影情節一般不可思議。而這些,竟是法律人的「
本業成績」?
或許,其他自視持身清正的法律人,會覺得筆者的話太重了。我也覺得話太重了
,要所有法律人概括承受「這些人」的表現,我也覺得不服;當社會上把律師性
格妖魔化成為社會禍亂根源的代名詞時,我也覺得很不服。我很想為法律人申冤
:法律人,真的不是這樣的!律師性格並非這些人表現的樣子,因為律師的細心
、求實據、縝密思考的特質,應有助於治國才是。但攤開法律人在這些公部門領
域的表現成績後,我只有默然禁聲。
況且,這些令人失望的「部分」法律人,往往也是我們這些自視安分的法律人的
同學、朋友或師長、學生,如果他們當權的表現是如此不忍卒睹,和他們最近一
圈的我們,多少也要負擔一點「縱容」的責任。就算被連坐了,於情於理,也算
不得太冤。
如果我們這些師、生、友,吝於對自己在公領域交出的「白卷」甚至是「黑卷」
,向社會道歉的話,就讓筆者來致歉吧。我也希望,在政府裡擔任高官的法律人
也能站出來向社會道歉;也希望在大學裡教授法律的老師們,也能站出來道歉。
因為,比諸社會對法律人的尊崇、善待,法律人真的太對不起社會了。
【2005/09/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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