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J (臆)
看板866010XX
標題『法律實務門診』上課方式
時間Wed Oct 13 00:06:18 1999
因為有很多人有疑問,所以,一併整理報告...
○社員:
解答組:社團輪值時間到場+每一解答小組共同完成一篇案例研討報告
行政組:社團輪值時間到場+各類社務
○社員+『法律實務門診』修課者:
解答組:社團輪值時間到場+每一解答小組共同完成一篇案例研討報告
行政組:社團輪值時間到場+各類社務+約五位同學共同完成一篇案例研究報告
○『法律實務門診』修課者:
於10/2.10/9.10/16.10/23.10/30.11/6.11/27.12/4.12/11.12/18
十次服務時間任選六次旁聽+一篇案例研究報告
ps.如有任何問題,靜候指教...告退...
這裡是 法律服務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