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3y94a87 (阿毅)
看板NCCU10_RMI
標題[情報] 民法教學資料 代理之重點提示
時間Fri Jan 7 15:07:06 2011
問答題
1.試詳細說明[代理]之意義?(或[代理之成立要件])
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或所受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之行為
(1)需本於代理權(2)需以本人名義(顯明主義)(3)需關於意思表示(4)需
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3.何謂代理權?授與代理權之行為,屬於何種行為,試分析之?
(1)帶李仁德為代理行為的資格(2)代理權之授與,只須本人有授與代理權之意思
表示,即生效力,係單獨行為
4.代理人是否得由[未成年人]擔任?代理權之範圍不明確時,如何決定代理人之權限?
(1)是,依民法代理人之所為行為或所受之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
人而受影響
(2)如意思不明時,為保護本人之利益,應認為只有管理權而無處分權。
5.代理權如有限制或消滅之情形,對於第三人之效力如何?是舉例說明之。
(1)代理權之限制或消滅,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Ex:員工離職仍向供應商訂貨,此
行為仍有效。
6.無權代理行為之效力如何?相對人於何種情形,得主張無權代理之行為對本人生效?
(1)效力未定(2)表見代理
7.試說明[表見代理]之成立要件及效力?
{1}[1]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予他人者。[2]之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
之表示者。
{2}第三人得主張其行為對於該本人發生效力。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
,則本人不負授權人之責任。
8.代理人得否為[複代理]或[雙方代理],試舉例說明之?
(1)法定代哩,得選任複代理人。意定代理,不得選任複代理人。
9.無權代理行為若不生效力,無權代理人有何法律責任?是申論之。
對於善意相對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對本人則構成無因管理或侵權行為。
還有第2題跟第10題沒答案所以打在下面請大家幫忙囉~
2.是說明[有權代理]之行為,如何對本人產生效力?
10.[越權代理]之意義,此種行為之效力,是否歸屬於於本人,試探討之?
以上答案提供由潘彥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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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94.36
1F:推 ym40631:8.(2)雙方代理以不許為原則,但例外有效。 01/07 15:13
2F:→ ym40631:如經本人許諾或系專履行債務者。 01/07 15:14
3F:推 acbubble:第七題第一個應該要再加上「但並未真正授權」,老師有說 01/07 17:47
4F:噓 acbubble:第四題最好加上「但是無行為能力人沒有健全意思表示,故 01/07 18:59
5F:→ acbubble:不行(我不小心按到噓==) 01/07 19:00
6F:→ acbubble:第五題最好加上「第三人應知或可得而之的狀況」 01/07 19:01
7F:→ acbubble:第五題:廣義表見代理,一零七條 01/07 19:02
8F:→ acbubble:我記得越權代理好像也是無權代理的一種 01/07 19:02
9F:→ acbubble:第九題:無因管理(合法)+侵權行為(違法) 01/07 19:04
10F:推 ym40631:謝謝濟安!但~你竟然噓我XD 01/07 19:53
11F:推 acbubble:我是不小心的!! 01/07 20:05
12F:推 j7johnny:胡宗益你把我的工作給搶走了!!! 01/07 22:16
13F:推 j7johnny:先預告 明天晚上會有名詞解釋的大匯總(不過好像沒什用) 01/07 22:17
14F:→ su3y94a87:爽啦 我愛賺P幣XD 01/07 22:17
15F:→ su3y94a87:在一個秒推XD 01/07 22:18
16F:推 j7johnny:小心你洗太多我可以刪文喔!! 01/08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