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ngchikao (一整個想出去玩)
看板NCCU10_CHI
標題[閒聊] 有人認識目前在台留學生嗎?好康報報
時間Thu Jun 28 18:15:58 2012
選拔資格
一、 凡2012學年度就讀全臺各大專院校之在臺留學生,不限系所(非中華民
國國籍);具中文(繁簡體)書寫表達能力者佳。
二、 參選者在過去不得有任何違反法律之不良紀錄;如經查出有違法事蹟,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得獎者亦取消其得獎資格。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 報名申請:即日起至101年7月20日截止收件,額滿為止。
二、 報名應繳交資料:請填寫相關個人與作品資料。
(1)基本資料(如附件報名表,請以中文書寫),並請一併檢附在學證明影本。
(2)照片一張(不論型式)
(3)個人專屬之Facebook、微博及其他個人部落格的粉絲專頁之網路連結。
(4)其他曾發表之體驗作品(作品類型如:遊記、攝影作品、影音作品…等,形式不拘)
(5)自由撰述下列各項所需資料之文字。
●主標題 / 旅程名稱:
(請簡單說明想要旅行的區域,或旅行的方式。)
●副標題 / 旅行觀念:
(請以一句話闡述想要彰顯的旅行觀念及態度。)
●內容自由撰述,關於此趟旅程
a.動機與目的
b.如何準備與計畫
c.行程安排
d.收穫與心得
e.對生活的影響
三、 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注意事項所有選拔報名及作品資料主辦單位將負保密責任,但恕不
退回所有選拔報名及作品資料,請務必自行留存檔案。
聯絡人:【玩宿新北市】專案小組 高小姐
電話:(02)2311-2958
傳真:(02)2314-6018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活動說明
一、 新北市住宿旅遊體驗作品徵求及社群網路公開分享體驗作品。
二、 經第1階段錄取者將依規劃行程提供至少兩晚以上免費住宿。
三、 錄取者同意無條件於完成新北市住宿旅遊後5日內提供體驗作品至少5
則以上,並上傳分享於個人網頁連結之Facebook、微博、部落格等相
關社群網路。
四、 完成新北市住宿旅遊體驗文分享可獲得玩宿基金新臺幣5000元整。
五、 體驗作品以具創意且易於理解為原則,並應切合徵選主題「玩宿新北
市」。
六、 參加者請自備攝錄影器材。
七、 所提供之資料及作品請同時附註中文內容說明。
八、 體驗活動時間為101年8月1日至101年9月30日止。
九、 入選公佈將以電話及Email通知入選者。
票選方式及獎勵
一、 本團隊以報名留學生提供作品資料,及留學生的部落客好友數、粉絲團
的人數,進行資格及作品審查。
二、 體驗結束後,活動網站將於2012/10/1公佈各入圍者資料及作品,
共計20名體驗生(備取10名),每名至少發表5則以上的體驗文,共計
100則以上之文章進行網路票選活動。
三、 體驗文網路票選活動於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票選期間,每
ip每日限投乙票。※本活動禁止任何灌票行為,若經查獲,主辦單位有
權利刪除異常之票數。
四、 評選標準:依發文文章所得總合票數、文章總合被轉貼數等因素為參考
依據,予以衡量給分。
五、 網路票選活動,票選數前三名頒發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第二名獎
金新台幣1萬5千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佳作5名獎金新台幣
8千元。
公佈與頒獎
一、 第1階段入圍公布
於2012/7/25於活動網頁公布入圍名單,共計20名體驗旅宿(備取10名)。
二、 得獎名單公布
開放網友人氣投票從2012/10/01至2012/10/15止。並於2012/10/16於活
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
三、 頒獎典禮
於2012/10/23舉行「2012玩宿新北市 頒獎典禮」。
注意事項
一、 報名選拔之學生必須配合主辦單位提供相關評選資料,以及協助配合頒
獎宣傳與表揚事宜。
二、 本活動為公開良性競賽性質,參賽者不得有舞弊、或惡意攻訐等情事。
參選者擔保參賽作品為自行創作之真實品,絕無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侵
害他人權利或變造、改作等情事,並已確獲照片主題人物全部之
同意參賽。如發生盜用、抄襲或一稿多投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
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應對傳送的資料負責,所提供之資料若有侵害第
三人權利,應由參賽者負全部責任。
三、 為保留作品之原創性,參與本選拔活動之作品,不得為參加過其他活動
之參賽作品。參選學生必須本諸誠信原則提供正確資料,倘獲報名資料
有不實或違反規定者,其獲選後所頒發之獎金將予追回註銷。主辦單位
對於選拔過程中所有參選學生的報名及作品資料,將負保密責任。
四、 本活動禁止各項灌票不當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利刪除任何異常之票數。
五、 依照中華民國國稅局規定,參加任何活動得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元以上,須得獎申報扣繳,得獎者須提供申報相關文件(應檢附居
留證及護照影本)予主辦單位,始得領取活動獎品。活動獎項價值超過
新台幣20,000元以上,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予主
辦單位,並須提供申報相關文件(應檢附居留證及護照影本)予主辦單
位,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六、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並提供所要
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
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
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七、 本活動主辦單位對本活動網站有絕對的管理權,並就參賽者或投票者之
資格及參賽作品有審查之權利;若經審認資格不符或參賽作品有不當、
不妥情事者,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或逕行刪除參賽作品。
八、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
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
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
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
此異議。
九、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主辦單位得隨時
修正、補充之。
若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聯絡:
德勳廣告有限公司 高盈琦(電話:02-2311-2958),或洽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禹先
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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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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