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abictw (政大阿文系辦公室)
看板NCCU10_Arab
標題[情報] 被擋修科目允許修習申請(認定)作業流程
時間Mon Jun 27 10:21:31 2011
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學則」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據學則第十五及十七條,有關課程科目內容有先後修習次序者或全學年科目,上學
期未修習者,下學期不得修習等相關規定,故本校部分課程設計有先修科目之要求,
學生必須在符合先修條件下,方得進行課程選課登記。
二、原選課過程中,學生因未符先修條件而欲修習課程者,均需透過選課結束後加簽進行
處理,同時再辦理允許擋修申請。
三、學校為讓學生得以使用選課系統登記與分發,自100學年度第1學期起設計「被擋修科
目允許修習申請(認定)作業流程」,開放學生得以申請允許擋修登記,取得選課權
,再依選課程序辦理選課。
四、相關辦理之程序及流程,請詳閱作業流程說明(如附件),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
處註冊組,校內分機:63279。
作業流程詳見附檔:
http://www.arabic.nccu.edu.tw/app/news.php?Sn=125
阿文系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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