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er (悠閒而單純的日子)
看板NCCU09_ITMBA
標題[情報] 有住宿舍的同學請注意
時間Fri Nov 13 19:54:15 2009
98學年度碩博士班宿舍第2學期(下學期)續住申請須知
(含男碩生2人房換至單人房申請)
一、下學期繼續住宿申請資格:
(一) 限住本校碩博士班宿舍未屆滿住宿年限之原住宿生[94學年度第2學期(含之前)進住
之博士生與96學年度第2學期(含之前)進住之碩士生已達規定住宿年限,不得申請繼續住
宿]。
(二) 曾任宿舍自治幹部經考評達80分以上且已屆滿住宿年限者,可延長住宿一年。若欲
申請續住,請逕向住宿輔導組提出延長住宿之申請。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請上網選填『碩博士班第2學期續住宿舍申請』。
三、申請網址:
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政大首頁→行政組織→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碩博士班宿舍申請→下
學期暨暑期續住→下學期(暨暑期)續住宿舍申請系統(點選「碩博士班第2學期續住宿舍申
請」)
四、申請期限:自98年11月25日起至98年12月15日止,逾期未上網提出申請者,視同下學
期不住宿。
五、繳費方式:列入98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註冊期間一併繳納。
六、凡未申請下學期續住者,請於99年1月31日中午12時前離宿,以供候補之新住宿生進
住,並須辦理離宿程序,始得申請退還住宿保證金。
七、自強9研2人房男碩住宿生欲申請換自強123舍單人房:
(一)於申請系統中完成點選申請下學期續住後,點選「是」以申請下學期更換至自強
123舍單人房,由電腦亂數抽籤排序。
(二)遞補序號公告:98年12月18日公告於「住宿組」、「宿舍區」公佈欄及住宿組網頁
http://osa.nccu.edu.tw/xoops/html//modules/tinyd2/content/doc_files/Dorm9to123\.pdf
(三)遞補時間:下學期至99年4月底止。
八、下學期不續住或下學期申請續住後辦理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
」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
費單換單、退宿費或退住宿保證金。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
九、若因畢業「資格考」或「論文口試」擬於99年2月舉行,不需申請續住第2學期(下學
期)者,可申請延後遷出(至99年2月15日止),每日收費150元,請於98年12月18日前填列
如附「碩博士班宿舍特殊原因延後遷出申請表」(請指導老師簽名),至住宿輔導組提出申
請及繳費,所繳之延後退宿費不得申請退費。除上列者外,不得申請延後遷出。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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