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Abla ( 我是阿布拉)
看板NCCU07_TUR
標題[系辦公告] 本系學生重要畢業訊息!
時間Wed Dec 5 17:13:01 2007
外語文能力畢業標準宣導,請務必讀完。
特別注意(六)哦!
對象:93(含)之後入學之外院學生
(一) 本校第144 次校務會議確認通過新訂「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
辦法中放寬語言認定之項目,除既有之英語文外,
並增加阿、俄、日、韓、土、法、德及西語等檢定項目。
(二) 適用對象:本辦法適用對象追溯自94 學年度起經本校錄取
之學士班學生,亦即學號為94 開頭之學生,均應通過外語文檢定。
(三) 補濟方式:學生無法達到規定之外語文檢定標準者,
得參加校開之進修課程。
(四) 選課資格:必須在參加任一外語檢定後,經上網登錄,
並附申報表及成績證明,再由所屬學系認定未通過,方具修習資格。
(五) 各語文檢定效期限制:依據96 學年度第1 學期教務會議
外文中心報告,學生各項語文檢定效期採放寬認定。
(六) 學士班學生入學前即通過檢定標準,無論有無效期規定,
只要提出成績證明文件,均予認定,惟入學前參加檢定未通過者,
仍應於入學後參加檢定未通過,方得提出未通過之認定。
(七) 外語學院學生則自93 學年度起適用。
(八) 目前外語文能力檢定系統正由電算中心修訂中,
預計97 年1 月修訂完成。
土文系關心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