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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98年學士班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時間Tue Apr 21 15:39:31 2009
98年學士班學生宿舍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時間:
98年4月30日起至5月6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學生宿舍新學年度核准住宿之住宿生。
(二)各系所中心暑期之學分(位)班、在職專班學生需借住學生宿舍者。
(三)本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舉辦之短期營隊需借住學生宿舍者。
(四)大四應屆畢業生及宿舍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男女各預留50床,額滿為止。
三、申請方式:
(一)98學年度核准之住宿生:於申請期限內請自行上網點選「暑期住宿申請」(申請網址
:
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二)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學員:向各系所中心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由主辦單位於98年5
月10日至5月15日止向住宿組提出住宿申請,俾憑預留床位。
(三)本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舉辦之短期營隊:請主辦單位於98年6月1~8日起將活動計劃
先行簽會住宿組提出住宿申請,俾憑安排床位,如7月份同一時期太多營隊申請,將另行
通知抽籤,決定先後順序。(提供營隊借住期限自98年07月5日至98年8月25日止)
(四)大四應屆畢業生、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於申請期限內親至住宿組登記,預留床
位額滿為止。
(五)申請延後遷出者:於9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下午5時前,至住宿組申請,並繳交住宿
費(每日150元),最長可延至7月9日下午5時止。 (限30名)
四、暑宿住宿期限:
(一)學士班學生含應屆畢業生:自98年7月1日上午8時起至98年8月31日中午12時止。
(二)營隊暑假期限為98年7月5日~8月25日。
五、繳費日期:98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止,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繳納;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假不住宿,應於98年6月30日中午12時前離舍。
第一銀行網址:
http://www.firstbank.com.tw/eportal/fcbweb/tuition.jsp
六、住宿位置:
(一)98學年度核准之住宿生:因今年暑假計有四棟宿舍整修(共計暑宿減少850床),所
以需採集中住宿方式,
房間將無法與下學年同寢室,如此才能提供多餘床位供暑期營隊借
住,請暑宿同學共體時艱,配合於規定時程搬遷。
(二)大四應屆畢業生申請住宿者、申請獲准延後遷出者及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統一
遷至規定寢室。
(三)其餘具資格申請者:以核定寢室為準。
七、住宿收費標準:
(一)暑宿依97學年度學期住宿費及冷氣設備費二分之一的標準繳納,
均須加繳住宿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收費標準如以下網址:
http://osa.nccu.edu.tw/xoops/html//modules/tinyd2/index.php?id=14
(二)大四應屆畢業生申請住宿者、申請獲准延後遷出者及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除依
上項標準繳交外,均須加繳住宿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
(三)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班學員:依97學年度各舍區學期住宿費及冷氣設備費二分之一計
算。
(四)開學前提前進住之本校學生及短期營隊學員:每人每日150元計(以日計算);營隊
另須繳交保證金10,000元整,活動結束無賠償責任發生時,請檢附繳費單據於開學後辦理
無息退還保證金。
八、開學遷入時間:舊生自
98年9月1日起遷入寢室住宿,新生另行通告。
九、注意事項:
(一)暑期住宿經核准並完成繳費者,如不擬住宿,請檢附繳費收據於98年6月30日前至住
宿組辦理退費手續(進修班學員請至各承辦系所辦理),逾期不予退費。
(二)凡未申請暑宿卻住宿者一經查獲,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離宿舍
不得提出異議,同時依學校學生獎懲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三)新學年度未住宿之暑宿同學、應屆畢業生暑宿同學,請於98年8月31日中午12時前搬
離寢室並將房間打掃乾淨,個人物品逾期未搬離者,視同廢棄物處理,同學不得異議;所
需之清潔費用由住宿保證金中扣抵,如有不足,仍須補足應賠償金額。
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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