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8005 (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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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訊]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就學貸款相關規定
時間Thu Jan 7 15:26:42 2010
主 旨:公告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就學貸款相關規定,請 查照。
登載日期:099/01/07
登載期限:099/01/14
承辦人員:史漫
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
內 容:
一、依台北富邦商業銀行98年12月24日北富銀個管字第0980004530號函辦理。
二、檢附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作業須知(如附件一)、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就
學貸款相關規定及申貸流程、就學貸款對保分行地址及電話一覽表(如附件二),請申貸同
學依規定辦理。
三、已有簽立總額度「借據」之學生,下學期前往銀行對保且原連帶保證人不變者,請備
妥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學生存執聯),保證人即無需一同前往辦理。
四、下學期就學貸款開放上網登記填具「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為收到註冊繳費單至
99年2月26日止,請同學注意填寫資料之正確性。
五、請不申貸學分費同學務必依期限(收到註冊繳費單後至99年2月26日)內辦理對保,並
繳交相關文件給學校,學校收件時間為99年2月10日至2月26日止。逾期以延誤註冊規定罰
處。
六、另申貸學分費同學,為配合學校加退選時間(99年2月23日至3月2日)結束後,於3月8
日方能確定學分費,對保時間為99年3月8日至3月11日止(全省各地台北富邦銀行對保時間
至2月26日止,因此特別商請台北富邦銀行開放木柵分行及桂林分行協助辦理申貸對保),
對保完成後請繳交相關文件給學校,學校收件時間為99年3月8日至3月15日止。逾期以延
誤註冊規定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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