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guc (momo)
看板NCCU07_PA
標題[公告] 混亂當中,我還是要說明一下:
時間Tue Jan 15 14:11:35 2008
混亂當中的發紅包活動
圓滿結束(?)
呃
是說 還有人的紅包在我這裡,不領的話,歸班費喔!
在此說明一下
紅包裡面包括:
1.班費收支表
2.三百元(這是系渡的退費,不是班費的退費.......)
在班費收支表中,不是有一欄是空著的嗎?
就是那個公行啤酒節的參加人數
數字我會跟主辦人做確認
之後會PO版給大家知道。
班費會不會退費,等下學期活動要不要辦囉!
原則上,是降。
總務要不要換人阿,滿累的,余進業都.....啊哈!!!
還有退費是表面上是退三百元給大家
但是其實是只有兩百九十元
這剩下的錢呢!
顆顆顆,就說班費有用吧!!!(驕傲的說)
哈,就別再向大家收錢了!果頁!
那麼以上有不清楚的說明,請向小摩詢問,還有沒領到錢的
請在民概考完試,找小摩簽收它!
別忘記.......................
千萬別忘記...................
阿,對了,有誰拿到三百元以上的 請誠實教出來
誠實有保佑,不誠實會下地獄喔~~~
歸結重點:
1.退的費用是甚麼?
系渡的費用。
2.收支表要怎麼樣?
好好保存,因為小摩很ㄍㄠㄍㄤ,摺摺疊疊弄很久。
還要感謝莞晶、NEWS、兔兔、沂臻、瑋慈的廉價工時!
3.有多拿錢要怎樣?
還給小摩!
4.少拿錢呢?嗚.....
乖,這是你的命!
5.以上都沒有問題呢?
太好了,下一學期總務請選王奕昇!(齊推吧)
小摩,於零八年一月十五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6.164
1F:推 bonita0830:推下學期總務王亦昇 小摩辛苦你了你超棒!!!^ ^ 01/15 14:22
2F:推 yangbebu: 推下學期總務王亦昇 小摩辛苦你了你超棒!!!^ ^ 01/15 14:33
3F:推 yangbebu: 推下學期總務王亦昇 糟糕 欺負到長ID了 嗎 01/15 14:47
4F:推 jun0807:辛苦了~是我當太爛..我...對不起你....小摩 . = = 01/15 15:33
5F:推 capsicum33:什麼東西阿... 連我的名字都打錯= = 01/15 18:29
6F:推 qazmartin: 推下學期總務王奕昇 我有打對名字喔! 01/15 19:36
7F:推 sunshine5200:哈~王亦昇你鐵定當選 賴不掉了 01/15 20:25
8F:推 nightknightz:下學期總務王醫生!?小摩辛苦你了你超棒!!!^ ^ 01/15 22:11
9F:推 yangbebu: 推下學期總務王醫生 醫生 樓上很像是上次跑掉的病人 01/15 23:58
10F:→ Moguc:推下學期總務王奕昇 王醫生,哇哈哈,別得罪總務!這是命! 01/16 17:44
11F:推 acsmile:下學期總務王奕昇 今天打翻水 滴到你真是對不起!! 01/16 20:23
12F:推 bonita0830:推下學期總務王奕昇 我幫你把名字改正所以你要當總務XD 01/16 21:43
13F:推 nightknightz:樓上 開始打錯的不也是你嗎... 01/16 22:06
14F:推 yangbebu: 推下學期總務王醫生 我比較喜歡王醫生耶 考慮改名嗎 01/16 23:26
15F:→ yangbebu: 推下學期總務王醫生 我說為什麼那麼多人不推齊呢? 01/16 23:28
16F:→ yangbebu: 推下學期總務王醫生 看來有必要增例「鄉民法」了 01/16 23:28
17F:推 lena1231007:推樓上鄉民法 01/16 23:41
18F:推 nightknightz:為什麼我覺得會變成暴民法.... 01/16 23:50
19F:→ Moguc:推,甚麼?我都聽不懂(撇清自己) 01/17 00:14
20F:推 qazmartin:不用訂暴民法了 因為現在樓上就有一堆暴民... 01/17 09:08
21F:推 yangbebu:推樓上乃暴民之首 01/17 09:47
22F:→ yangbebu:另外 鄉民法"不完全"適用於鄉長 01/17 09:49
23F:→ yangbebu:像第一條 推齊條款 鄉長有義務且有責任實踐 01/17 09:50
24F:→ yangbebu:補充解釋 鄉長 分天然鄉長跟法定鄉長 01/17 09:52
25F:推 qazmartin:我不是暴民 我只是和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大不了我退回去就 01/17 09:52
26F:→ yangbebu:天然鄉長乃天生具有鄉長潛能並發揮之人 01/17 09:53
27F:→ qazmartin:好了嘛... 01/17 09:53
28F:→ yangbebu:法定鄉長 學名好像叫版主個樣子 的樣子 的樣子ˊˇˋ 01/17 09:53
29F:→ yangbebu:根據暴民法第一條 暴民不可有退卻之行為 01/17 09:54
30F:→ yangbebu:故 qazmartin以觸犯報民法第一條 但無相關懲罰 01/17 09:55
31F:推 qazmartin:...不說也罷,說來你們也是不信的! 01/17 09:56
32F:→ qazmartin:我其實是個上進的文藝青年... 01/17 09:57
33F:推 sunshine5200:最好你上進啦 我才有資格說 01/17 21:54
34F:噓 nightknightz:純噓上兩樓 01/17 21:56
35F:噓 qazmartin: 純噓上兩樓 你唬我啊... 01/18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