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ya2001 (瑄爸爸)
看板NCCU06_LawLt
標題法研營作為服務與學習課程之說明
時間Fri Apr 20 23:50:28 2007
※ [本文轉錄自 NCCU06_LawHa 看板]
作者: papaya2001 (瑄爸爸) 看板: NCCU06_LawHa
標題: 法研營作為服務與學習課程之說明
時間: Fri Apr 20 23:49:36 2007
有人告訴我,法研營開成一年級服務課程的事情,有些高年級的學生有些誤解。
服務學習課程是從現在大一這一屆開始的必修課,零學分,必須上兩個學期。
我剛好是學校學生社團輔導委員會的委員,那個委員會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負責
認證型的服務和學習課程之認證事宜,審核學生在校外參加服務學習社團抵免
校內服務學習課程事宜。在那個委員會中得知,法律系開設的服務課程數是0,
換言之,法一學生得跑去外系開設的服務課程中搶名額。
把這件事向系上回報,法律系得自己加開服務與學習課程。要誰開呢?經所長
陳惠馨老師指示,由我和廖老師負責。廖老師要開公益學習課程,和我原來的想
法重疊,既然他要開,我就不開重複的課程。從委員會的開會過程中得知,許多
校友會,例如南友會有假期返鄉服務,他們的指導老師彭立忠老師提出要為他們
申請服務學習認證,委員們就提醒彭老師可以下學年改成學校正式學習服務課程
,讓同學直接選課就可以,不用再每次申請認證。
如果南友會的返鄉服務可以開設成正式的學習服務課程,為什麼法研營的營隊
活動不能申請成學校的正式學習服務課程。如果正規地上一個星期一個小時的
學習服務課程,一學期上滿18個小時,就可以取得學習服務課程及格,為什麼
四天三夜營隊付出,還有先前無數課餘時間的營隊準備,超出好幾倍的法研營
不能列為服務課程呢?基於法律學生已經課業繁重、願意參加法研營籌備工作
更應鼓勵的想法,因此擔任過學會指導老師的我就開始著手將法研營申請成學
校正式學習服務課程的手續,後來學校通過,95下學期正式開課。
服務課程的成績只有及格和不及格兩種,誰可以取得及格成績呢?
我在第一次上課就講得很清楚,全程參加營隊籌備者(視分組而定)並參加四
天三夜營隊者,才能獲得及格證明。但是即便全程出席,但是消極參與只為取
得服務課程及格證明,經過法研營幹部會議決議表現不佳者或缺席率過高者,
不及格,無法取得及格證明。我也向同學表示,修這門課,不表示你一定會進入
哪一個組別,還是跟其他人一樣,共同參加各組甄選。
正式選擇營隊任務分配之前,老師還花時間和營隊幹部溝通,也上了三次課,
分別第一次介紹法研營性質,課程說明。
第二次安排熟悉彼此的活動「我是記者」,以及法研營幹部的分組說明。
第三次安排「即席演講」,每人抽籤上台三分鐘,訓練台風、膽量、臨場反應
我得到什麼?
授課學分抵免嗎?沒有,這是零學分,所以我不能抵免任何一個學分。
還有一整個學期大約5000元的鐘點費。
如果有老師要接這門課,我求之不得。
法研營至今找過我兩屆演講,每一次我都是把演講的演講費2000元
捐出來給法研營幹部當慶功宴。
如果從關懷學生立場出發,開設本門法研營服務學習課程,同學們還有任何誤解的話,
歡迎您到十五樓直接來找我,本人問心無愧。
陳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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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們抱怨老教授不怎麼關心學生的同時,請思考一下,
自己是不是正在做澆熄年輕老師熱誠的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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