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Edge ()
看板NCCU05_MJOUR
標題研究室執行辦法 助教版
時間Fri Sep 28 22:42:11 2007
各位學長姐好,
那天聽到助教說了其中一項是:置物櫃使用年限以兩年為限,
三年級則需要每學期續借。(見第六條)。
這點可能會對學長姐們有些不便,
因此請助教轉給我研究室的使用說明,
看學長姐們有沒有覺得需要討論或修改之處。
以下是使用說明:
1.大勇樓四樓408、409為傳院碩士班研究室,其中409室為新聞系專用,並開放該室1至36
號置物櫃供研究生使用。
2.研究室由研究生自行管理並共同討論後訂定使用規則,餘依「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大
勇樓碩士班研究室使用暨管理要點」規定處理。
3.新生請由班代統一造冊,向助教登記借用,未於入學統一辦理者,學期間請直接洽助教
辦理。
4.研究室大門及置物櫃鑰匙屬於管制物品,同學如需 持有鑰匙,須向助教登記後方可打
製,未登記者視同私自打製係屬違法,請同學注意。
5.持有鑰匙之同學不需繳交保證金,但需於借期滿時(最晚為申請口試前絕勿拖延),將鑰
匙繳回系辦公室,凡遺失者需自費重製繳回。
6.置物櫃數量有限, 借用期限以兩年為原則;三年級以上同學如需新(續)借置物櫃,需
於每學年第一學重新登記,方可保留使用權,如已借用滿兩年者,須有空櫃方得續借。
7. 研究生如自行訂定使用規則,請送系辦公室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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