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eph007 (就舒服~)
看板NCCU05_LawHa
標題Re: [公告] 尋找上星期五於四川飯館吃飯的同學
時間Thu Jun 18 13:23:26 2009
: 推 heliosun:這件事可能情況蠻多的 1白吃白喝(也很白地留下系名) 06/15 14:54
: 推 heliosun:2真的忘了付錢 3冒名白吃白喝(這還有爭議吧!?) 06/15 14:57
: → heliosun:爭議點在於 在菜單底下簽系所名稱 流傳可以獲得免費的湯 06/15 14:59
: → heliosun:又不是基於指示性質的簽帳 或 是賒賬 06/15 15:03
: 推 heliosun:所以 個人認為 如果這件事 院辦先為給付清償的話 06/15 15:06
: → heliosun:日後類似情況將層出不窮 難道都要系所負尋人清償的責任 06/15 15:08
: → heliosun:如果是為了面子問題 系所更應堅持立場 而非就這樣打擊 06/15 15:11
: → heliosun:全體法律系學生的榮譽感及自信心(這不是護短,而是要了解 06/15 15:13
: 推 heliosun:這件事情,其本質上就是有爭議。 06/15 15:17
: → heliosun:個人只是感覺 這爭議,系所處理方式 太粗糙了 06/15 15:20
: → heliosun:po這篇尋人公告前 有考慮清楚了嗎? 加油 好嗎? 06/15 15:22
: 推 heliosun:這件事 四川飯館 要負最大的責任 而非法律系! 06/15 15:26
這位同學您好
我是院辦的秘書李琬惠
我想說明與回應一下您的看法
第一、 整件事情是四川飯館的工作人員(以下以A君稱呼)來院辦告知,希望
協助找尋那6位同學(4男2女),A君表明,因為當天人數眾多,當她
發現有人沒付錢時,大家早已不知去向,老闆表明,希望她自行吸收,而
她一天的工資只有新台幣500元,飯錢共計690元,亦即如果找不到當事
人,她那一天不但得作白工,還得再付出190元,當場我的想法是那6
位同學如何找尋??A君說不出任何特徵,任何可識別那6位同學之處,
但她的態度一點都不像詐騙集團,手上還有簽名政大法律的同學點的菜單
呢!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場我就先清償該筆款項啦!!
第二、 這6位同學如大家所想,有可能是吃霸王餐,有可能是忘了付錢,亦有可
能是別系的學生故意栽贓給本系的學生(各種可能我都想過了),在完全
不明瞭的情況下,我想寫忘了付錢比較中性吧,,這就是為何我要PO文
者如此PO文的原因。
第三、 我無意打擊法律系學生的榮譽感與自信心,也無意怪罪任何人,只希望看
到信的人把錢還給我吧,畢竟雖然錢不多,但令人灰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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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50.64
1F:推 heliosun:第三點個人不認同 仍有預設立場 不過 經第一、二項說明後 06/18 17:00
2F:→ heliosun:對於 事情處理經過 相關人員用心良苦部分 06/18 17:02
3F:→ heliosun:大家知道明白了 謝謝 您的用心 & 回覆 06/1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