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lodyjeng (美樂蒂鄭)
看板NCCU05_Eco
標題高點退我錢來!!
時間Fri Apr 4 16:47:31 2008
現在才波這篇文似乎有些太晚,但是只有現在才有時間把整個事情的經過完整的寫出來。(其實心蘋老師很早之前就希望我能把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波在板上,也希望之後如果有同學或是學弟妹如果有問題的話,不要擔憂,儘管去捍衛自己的權利吧!) 如果以後有學弟妹遇到這個問題,直接跟我拿當時申訴函當做範本吧!!
事情是發生在今年的大約4~5月左右。我是在2007年9月5日報名高點補習班的全修班(經濟、微積分、統計,一共三科),在補了一半的統計學之後,因為學校課業繁重,在加上對未來有另外的規劃,漸漸地不往補習班跑,心生了退費的念頭。於是在今年的5月跑去高點要求退費(而且我還有找一位打網球的同學一起去,與比較高壯的同學一起去勇氣也比較大!)
先說明一下我的情況:
全修班總金額是34000左右(實際金額有些忘了),我在退費之前一共繳了19500元就沒有再繳了,因為我只先上一科統計,單科金額是15000元,於是在不急著繳錢的情況之下,就只繳了19500元。
但是,就如同大家的反應一樣,高點還真的不讓我退。當然,他是用所謂的「退費期限」來說明他們的作法。他們說:『依照教育部在9月2日所公佈的退費規範,你現在來要求退費,我們無法退你錢。但是,我們可以將你要求退費的金額轉成高點的學費,你以後在我們高點相關機構上課就可以抵免』等等的一堆官方說法想要塘塞我。他們認定我報名日晚於九月二日,所以只能適用新法,在依照新法加上他之下我居然退無半毛錢。我統計系的同學頭腦很清楚,他問那位退費的櫃臺小姐:『如果有新舊法之分,既然舊法法對消費者比較有利,應該就有舊法優於新法的相關規則吧
!』
沒想到櫃檯小姐居然回我們一句:「法律沒有所謂的新法舊法,連這個都不懂嗎?」對於政大的學生而言,我聽到這句話是很生氣的!政大學生怎麼可以被一個櫃檯小姐羞辱呢!(沒有歧視,但是互相尊重是必要的!)一回學校,馬上就與法律系的同學討論我的情況,我挺好運,我同學居然是有在高點打過工的,對於高點的運作情況算是熟悉,於是他就開始幫我寫申訴書,然後我在將這封申訴書記到教育部。法律系的同學是這麼說的:「每一個單位都有一個大頭,補習班最怕的就是教育部了,不用與高點吵,找教育部最有效率!」
後記:
當教育部收到我的申訴書之後,隨即與我通電話了解來龍去脈,並且也認為高點必須要還我4500元。教育部去函到高點之後,我立即就接到高點的電話,說4500元馬上可以退還,並且要與我簽和解書,請我就此不要再追究這件事情。寫到這邊,法律系同學確實說的對:找教育部最快!
最後感謝心蘋老師,法律系系友強哥,統計系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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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69.15
1F:→ melodyjeng:2006年9月報名高點 07年4~5月與高點發生這件事情才對! 04/04 16:49
2F:→ nisino:為什麼我覺得有八卦 ... m一下好了 哈!~ 04/04 17:09
3F:推 koeru27:"應該就有舊法優於新法的相關規則吧" 04/07 01:02
4F:→ koeru27: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04/07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