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li (if then end_if)
看板NCCU04_LawHa
標題[情報] 何賴傑&朱石炎老師刑訴課輔
時間Mon Apr 30 21:38:21 2007
※ [本文轉錄自 NCCU04_LawLt 看板]
作者: popli (if then end_if) 看板: NCCU04_LawLt
標題: [情報] 何賴傑&朱石炎老師刑訴課輔
時間: Mon Apr 30 21:33:52 2007
以下轉自貓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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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rvivor (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 站內 A_Law
標題 【公告】 何賴傑&朱石炎老師刑訴課輔
時間 2007/04/29 Sun 11:42:04
5/02(三)12:00~14:00在綜合270410
請同學攜帶何老師第一次小考的考卷
這個禮拜主要討論傳聞法則,請同學先行閱讀林鈺雄(上),pp.435-457,以及以下文章:
1. 何賴傑, 2004.11, “論傳聞書證,” 刊於「台灣法學新課題(二)」, 台灣法學會著,
pp.297-, 元照出版.
2. 何賴傑, 2004.11, “傳聞法則之同意,” 月旦法學雜誌, No.114, pp.85-92.
3. 何賴傑, 2003.07, “傳聞法則下證人陳述之證據能力,” 月旦法學教室, No.9,
pp.22-23.
4. 林俊益, 2006.01, “傳聞例外(一),”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No.78, pp.169-175.
5. 林俊益, 2006.04, “傳聞例外(二),”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No.81, pp.198-212.
並請準備下面題目:
一、 某天深夜,被害人甲在他時常光顧的路邊攤吃宵夜。突然之間,一名頭戴全罩式
安全帽的人騎機車靠近甲,趁甲尚未注意的時候就掏出手槍近距離對甲連開兩槍,然後加
足油門,揚長而去。甲失血過多,在送醫急救之後不久,即宣告不治。檢察官於偵查後認
定乙犯罪嫌疑重大,乃將乙以殺人罪為由提起公訴,並擬於審判中向法院聲請調查以下證
據:
(一) 醫生A所撰寫的急診室日誌(編號X),其中除記載甲的傷勢與醫院所為急救措施外
,A另外寫道,甲於臨終前說:我一定要找乙報仇。
(二) 警訊筆錄(編號Y),內載有路邊攤老闆B所為陳述,其中提及:乙在案發兩天前,
曾跟甲在他的路邊攤大吵一架,乙在離去時還下狠話,叫甲要小心一點。
(三) 證人C,其擬提出以下證詞:我的朋友D看到乙隔天騎車到河邊丟了一包東西,我
猜八成裡面是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
你是被告乙的律師,請附理由說明你對上述證據X、Y以及證人C之證詞有何法律意見?
(93律師第三題)
二、 甲於親友間宣稱,其於某時某地曾親睹乙殺死A等語,丙聞及此事並不以為意。
嗣乙經人舉發殺人之事,檢察官偵查後,依相關之證據及甲在偵查中之證言,認乙有殺死
A之罪嫌,乃予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適甲出國未歸,檢察官為證明乙確有殺死A之事實
,遂舉丙其人為證,法院傳喚丙到庭,經具結後證稱:『確有聽到甲曾經說他於某時某地
親眼見到乙殺害A』云云。問:丙之此一證述,就上開檢察官所欲證明之事實言,究竟有
無證據能力?試就法理詳予說明。(92律師第一題)
三、 何謂直接審理主義?其與傳聞法則之關係如何?試論之。(75律師第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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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壞掉了,所以po在這裡
請有看到的同學轉告一下不知道的同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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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ptt好了所以幫轉XDDDDDDD
我是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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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小天使: 囧rz 這麼口愛的小天使我以後吃不到了怎麼辦 [02/11/2006 22:03:27]
★小天使 好恐怖喔 我不要被吃 你是惡魔 逃~ [02/11/2006 22:03:45]
To 小天使: XDDDDDDD 耶~yummy (嚼) [02/11/2006 22:04:10]
★小天使 痾阿阿阿阿 不要阿 好痛喔 [02/11/2006 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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