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eas (半年為期)
看板NCCU04_LawHa
標題[公告] 陳洸岳老師債總課輔題目
時間Thu May 4 08:59:36 2006
一、作業繳交時間:5/18(四)上課時或課輔時
二、課輔日期及時間:5/18(四) 12:30
5/25(四) 12:30
三、課輔教室:綜合270105
四、題目如下:
一、甲將其自有土地一筆出售與乙,所有權移轉登記與乙前,某國家機關丙公用徵收
該筆土地,且甲領取其應受之補償,徵收程序完竣。請問:
(一) 該筆土地所有權之歸屬?
(二) 乙得向甲為如何之主張?
二、乙積欠甲新台幣500萬元,迭經催討,乙均藉詞拖延,甲不勝其煩。乃於某日經
丙同意,以400萬元價格出售於丙。當晚,因丁出價450萬元,再度出售於丁,並
由甲及時通知於乙,適乙收得鉅額貨款,當即如數清償於丁。越數日,丙請求乙
清償價款。請問:
(一)甲丁之間之債權買賣(負擔行為)及債權讓與(處分行為),效力各為如
何?
(二)乙主張業已清償於丁,拒付債款於丙,有無理由?
(三)丙有何權利可主張?
三、甲對於乙100萬債權已於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罹於消滅時效,唯恐乙為時
效之抗辯,乃於八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期對乙之債務屆期應清償時,主張抵銷之
。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
四、甲中年喪妻有A及B二子,其向A借款三百萬元,並於其所有之土地上設定抵押權
。其後將土地賣給乙,並移轉登記於乙。甲之後死亡。請問:
(一)A得向B主張何種權利?
(二)A之抵押權是否仍存?若是,其抵押權之範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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