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BER (無言)
看板NCCU04_LawHa
標題Re: [公告] 楊芳賢老師債總課輔練習題第二題之題目 …
時間Mon Nov 7 04:22:40 2005
※ 引述《MIBER (無言)》之銘言:
: 原題意有錯,修正如下
: 甲去應徵濱吹女子高級中學之教師,學校方面在面試時詢問甲是否已結婚,
: 而甲考量到現在流浪教師眾多,若喪失此機會,不知將待何年何日才能到此
: 學校任教,是以乃隱匿其未婚之事實(甲是裁判結婚,且未為離婚登記)。
: 其後濱吹學園校方偶然查知此事,是以欲依民法第二四五條之一向甲求償,
: 是否有理由?
ㄜ.......題目再修正 甲是裁判離婚,不是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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