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ovaGhost (My Way)
看板NCCU04_AT-A
標題[轉錄] 暑假住宿申請須知
時間Mon May 5 15:43:53 2008
97年學士班學生宿舍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Notice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applying for dorm stay in’08 summer vacation
一、申請時間:97年5月5日起至5月12日下午5時止。
二、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學生宿舍新學年度核准住宿之住宿生。
(二)各系所中心暑期之學分(位)班、在職專班學生需借住學生宿舍者。
(三)本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舉辦之短期營隊需借住學生宿舍者。
(四)大四應屆畢業生及宿舍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男女各預留100床,額滿為止。
三、申請方式:
(一)97學年度核准之住宿生:於申請期限內請自行上網點選「暑期住宿申請」(申請網址:
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二)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學員:向各系所中心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由主辦單位於5月12日至5月18日止向住宿組提出住宿申請,俾憑預留床位。
(三)本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舉辦之短期營隊:請主辦單位於97年5月20日起將活動計劃先行簽會住宿組提出住宿申請,俾憑安排床位,預留床位額滿則不受理。(提供營隊借住期限自97年07月11日至97年8月30日止)
(四)大四應屆畢業生、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於申請期限內親至住宿組登記,預留床位額滿為止。
(五)申請延後遷出者:於5月21日至5月25日下午5時前,至住宿組申請,並繳交住宿費(每日100元),最長可延至7月10日下午5時止。
四、暑宿住宿期限:
(一)學士班學生含應屆畢業生:自97年7月1日上午8時起至97年8月31日中午12時止。
(二)暑期進修班及營隊以核准之研習日期為準。
五、繳費日期:96年5月23日至5月31日止,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繳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假不住宿,應於97年6月29日下午5時前離舍。
第一銀行網址:
http://www.firstbank.com.tw/eportal/fcbweb/tuition.jsp
六、住宿位置:
(一)97學年度核准之住宿生:原則以新學年度住宿寢室之同一樓層,由住宿組統一安排同樓層未住滿之寢室同學集中住宿。
(二)大四應屆畢業生申請住宿者、申請獲准延後遷出者及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統一遷至新生寢室(女生為莊敬一舍、男生為自強六舍)。
(三)其餘具資格申請者:以核定寢室為準。
七、住宿收費標準:
(一)97學年度核准之住宿生,依97學年度學期住宿費及冷氣設備費二分之一的標準繳納,
均須加繳住宿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收費標準如以下網址:
http://osa.nccu.edu.tw/xoops/html//modules/tinyd2/index.php?id=14
(二)大四應屆畢業生申請住宿者、申請獲准延後遷出者及原住宿生下學年未住宿者:除依上項標準繳交外,均須加繳住宿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
(三)各系所中心暑期進修班學員:依97學年度各舍區學期住宿費及冷氣設備費二分之一計算。
(四)開學前提前進住之本校學生及短期營隊學員:每人每日150元計(以日計算);營隊另須繳交保證金10,000元整,活動結束無賠償責任發生時,請檢附繳費單據於開學後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
八、開學遷入時間:舊生自97年9月1日起遷入寢室住宿,新生另行通告。
九、注意事項:
(一)暑期住宿經核准並完成繳費者,如不擬住宿,請檢附繳費收據於97年6月30日前至住宿組辦理退費手續(進修班學員請至各承辦系所辦理),逾期不予退費。
(二)凡未申請暑宿卻住宿者一經查獲,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離宿舍不得提出異議,同時依學校學生獎懲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三)新學年度未住宿之暑宿同學、應屆畢業生暑宿同學,請於97年8月31日中午12時前搬離寢室並將房間打掃乾淨,個人物品逾期未搬離者,視同廢棄物處理,同學不得異議;所需之清潔費用由住宿保證金中扣抵,如有不足,仍須補足應賠償金額。
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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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stranger:女生應該已經滿了,我今天八點半去已經填到快50了 囧 05/05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