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ba (福至心靈)
看板NCCU03_LawFl
標題[公告] 尚未繳納94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費、語言設備使用費之學生
時間Tue Apr 11 09:25:31 2006
國立政治大學公文 函
單位發文字號:政總校字第0950000001號 發文日期: 950410
校內流通文號:s95G050041 速別:普通件 密等:一般件 檔號:040604
保存年限:15
主旨:
檢送 貴學系(所)尚未繳納94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費、語言設備使用費之學生(含延畢生)名
單,敬請確實轉知同學,務必於95年4月21日(星期五)前攜帶繳費單據至本校行政大樓五
樓出納組繳納,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首揭繳費單之銀行代收繳費期限(至95年3月30日)業已截止,相關事項已於95年3月17
日以政總校字第0950000198號函轉知 貴學系(所)在案。
二、依本校學則第19條規定:逾期未繳納者,刪除該科目之選課資料。事關學生權益,敬
請務必轉知學生於95年4月21日(星期五)前,攜帶繳費單據至本校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
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