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let (啦~)
看板NCCU02_PSYCH
標題[轉錄]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時間Mon Apr 11 10:50:03 2005
※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作者: bouboulong (對不起魔人) 看板: Hate
標題: BBS罵人 也涉公然侮辱
時間: Mon Apr 11 10:27:55 2005
http://tw.news.yahoo.com/050411/15/1orbi.html
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在電子布告欄BBS站上宣洩自己的情緒是大學生的家常便飯,
各站的恨板或grumble板的人氣總是很旺。但宣洩情緒不得侵害他
人隱私與名譽,否則對方真要追查法律責任,也不是難事。
政大學生在BBS上罵老師可能因此被記過,有網友聲援,貼了
「G板白色恐怖」表示不滿,認為那位學生的文章沒有點出特定
老師,是老師對號入座。但也有網友認為網路原本就沒有言論免
責權,學生敢說,要有自負責任的心理準備。
台灣大學PTT站新聞部部長謝賢表示,表明「E系林姓教授」
能不能指涉特定老師,如果校內學生已經耳聞此事,可能就會知
道是在講誰,其次得看學生張貼的內容是否出於惡意或虛構。
他說,網路的發洩言論最可能觸犯的是公然侮辱或誹謗,BBS
也算是「公開場合」,網友不能免責;缺乏法律素養不僅是網友
,而是目前社會的普遍現象。
政大學務長周玲臺表示,貓空站grumble版不是學校的管轄範圍,
學校不可能要求關掉這個版,但她要提醒學生,在發洩的同時要
注意不觸法,因為在網路上針對某人罵三字經已經構成汙辱;現
在的學生應加強情緒管理,要以不侵害別人權益的前提來處理情緒
,不要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就可以暢所欲言。
有其他學校學務長認為,政大學生罵老師的起因是用路人互不尊重
,學生對阻礙交通不自覺,開車的老師其實也不需要一下子就鳴喇
叭,互相退讓一下就好,結果簡單的公民道德問題,卻搞得學生記過
、上網罵老師,這件事雙方都應該已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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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份是奇妙的東西,是照人生的火焰,所以相對永恒,
在苦短的人生中,緣份會一瞬間帶給我們快樂和幸福,
也會在下一瞬間失去,之後我們又各自回到孤寂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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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hound:幹!我也是剛剛看到!... 210.60.90.114 04/11
2F:推 yuusan:幹 又是妓者 218.162.237.45 04/11
3F:推 bouboulong:不言明罵誰 就不會有事 61.229.77.60 04/11
4F:推 peiru:這樣我們還有哪裡可以發洩呢?會悶死的!139.223.100.251 04/11
5F:→ bouboulong:就說不要罵到別人都知道你在罵誰就好 61.229.77.60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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