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music (Back 2 who I was)
看板NCCU02_Eng
標題我覺得必要的"選修課"本身就沒有意義
時間Fri Sep 16 17:42:02 2005
90年以前入學的學長姊們
他們的口訓與寫作都分別是一學期2學分共上三年
也就是說
口訓:
大一上英語口語訓練(一) 2學分
大一下英語口語訓練(一) 2學分
大二上英語口語訓練(二) 2學分
大二下英語口語訓練(二) 2學分
大三上英語口語訓練(三) 2學分
大三下英語口語訓練(三) 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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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學分
寫作:
大一上文法與習作 2學分
大一下文法與習作 2學分
大二上英文作文(一) 2學分
大二下英文作文(一) 2學分
大三上英文作文(二) 2學分
大三下英文作文(二) 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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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學分
而我們從大一的口訊寫作開始就是一學期三學分
因此從大一到大二 在口訓寫作上我們本來就已經修足了12學分
進階語文課程若是開為選修課
為何又要限定學生一定要修這門選修課
既是一定要修的課
它有一個名字叫"必修"
就應該列在必修課表上
而不是搞得大家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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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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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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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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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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