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nica (我累了N NN︠I
看板NCCU01_PSYCH
標題Re: 畢旅阿畢旅 大家還想念在一起的感覺嗎
時間Fri Jul 9 14:12:31 2004
※ 引述《SMALLNUNG (cc)》之銘言:
: 恩 關於協調會 我星期五因為要補習所以不能去了(SORRY鞠躬)
: 其實我個人認為啦 我 那時候想找消保官是因為想要讓旅行社讓我們31人都能
: 去或者在不違約下能解約ꔹ(我一直覺得31人是一體的雖然我有去
: 但總有些覺得對不起沒去的同學)
: 因為畢竟是旅行社的疏失 卻硬生生蠻橫的要我們少7人的?
: 而且態度很差 死不說是他們的錯(他有說他"忘了"回程是星期日吧)
: 可是既然都已經是在少7個人之下(沒優惠價)之下玩回來了
: 當初要找消保關的用意似乎也沒用了(我個人觀感)
: 所以我覺得主要可以提出來
: 明明合約是25人 可是他只讓我們去24人 所以明顯是他們違約在先 當下卻不做任何補償
: 與道歉
: 雖然他很乾脆退了第25人的3000圓訂金 但是他不認錯的強硬態度以及違約都是事實
: 可以就違約請他們做補償 同時把他們在自己違約狀況下卻態度非常差不認錯的情況說出來
: 也請他們對所有同學提出文字書面道歉
: 我們玩都玩了 也"乖乖"照他們的意思少去7人了 金錢方面的補償我想很難要求什麼
: 恩 大概是這樣啦 加油了 好歹也要他們發一份道歉聲明 承認違約
: 然後就違約看他們須賠償什麼
今天到底來了多少人,有多少人在乎這件事?
今天我去了,在會中我沒有說任何一句話,
客觀來說,於法我們真的站不住腳,
因為這個社會看的就是紙上證據,
假使沒有皎眉老師的幫忙,我認為消保官是不會理我們的。
簽約那天我也有去,
張小姐其實就一直強調她現在只有25個位子,
我們最好把人刪到25個(OR 24個),
而我們一群人去的目的無非就是要殺價,
因此她就說:如果你們真的要比較便宜的話就是湊到31個人,
然後一個人免費,而她也收了31個人的護照,
於情於理,我們都會理所當然的認為她會處理好機位的問題,
但是其實合約上仍然是25個人。
至於自願這個問題,
在開會的那天的確是有些人強調真的不想去了,
我那時還說「那這樣我們如果去了不是建築在這些人的犧牲上」,
當時大家又是怎麼說的,
當時我接收到的訊息是:他們不認為自己是犧牲,而是真的不想去。
我這麼說可能對那些犧牲的人很不公平,
畢竟會不想去還不是因為發生了這樣的事,
如果這些人是在非常想去又不能去的狀況下,
我也會非常的生氣,我會認為去協調會是理所當然。
但是今天來協調會的又是哪些人?
我必須要補充的是:明憲你辛苦了。
今天幾乎都是他在為你們爭取補償的,
只為了爭一口氣。
至於同理心的問題,
當初的我也是非常生氣,因為我還特地找了朋友來湊人數,
發生了事情後我也找了以前在旅行社做事的人提供意見,
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畢竟畢旅只有一次,如果沒有發生這些事,
我們還是能夠一群人開開心心出去,
對於沒去或是不能去的人我感到很遺憾也感到很可惜,
會生氣是理所當然的。
如果想去畢旅的念頭大過於憤怒,無非就是多出一點錢,
要我分擔這些錢,我願意,我希望一群人一起出去。
理性的來看,
最瞭解整個情況,瞭解對方立場,瞭解對方作了什麼的人有多少?
道歉是要的,因為她傷害我們的心靈,影響我們的情緒,
害我們不能31人成行,
不過協調會後,不論結果滿不滿意,
就忘記這一切不愉快的事情,
好好計畫下一次班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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