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oun (咖咖馬)
看板NCCU
標題[畢委] 針對畢委會魔術師費用遺失當事人聲明稿
時間Mon Jun 18 21:37:38 2012
各位同學好,我是阿語系的畢委侯懿廷,我同時也擔任畢業生委員會活動財務副主委,在
畢業舞會基本上擔任監督角色,但是由於畢業舞會財務長在畢業舞會當天無法出席,因此
在畢舞幹部的同意下由我擔任代理人管理畢業舞會當日現金,有關遺失細節,請大家參照
12091篇的會議紀錄部分。
首先先對於這麼晚才出來回應和道歉表示抱歉也請大家聽我解釋,由於金錢項目太多(共
15項)、經手人太多(財務長、本人、老師、最後由各組組長分別接下各自款項),放
置地點經多次變更(帳戶、財務長包包、四維堂、我的包包、我的宿舍(東西沒有取出還
是在包包)、職涯中心桌上、老師的櫃子裡、老師的桌子),目前依然很難釐清金錢的去
向和細節,所以很難確定責任歸屬問題(補充:責任歸屬問題是只賠錢的部分要怎麼分成
,而不是把全部責任歸就在其中一人身上,不管最後結果如何我都還是因為我的保管人身分
需要負起責任),所以不能確定到底錢是在哪一個環節丟掉的,但是錢丟了就是丟了,還
雖然還不知道是怎麼消失的但是是必須有人負責,身為代理人的我難辭其咎。
關於接交金錢時各項疏失使項目數量無法確認導致遺失魔術師表演費用一萬元整,我深感
抱歉,並願意負責,但是我願意以生命發誓我並沒有竊取畢委會一分一毛,也依然對於一
萬元的下落百思不解,但是基於做錯事要負責,我在跟家人溝通後,已準備好一萬元整現
金,等候畢委會的決議我是應該要負擔全額或是和財務長對分或是其他分配方式。
另外關於畢委會的部分,我要向所有畢委會委員說聲抱歉,很抱歉捅了一個這麼大的簍子
讓畢委會一年的努力和信譽掃地,也很感謝大家知道我的委屈和無奈也願意相信我的人格
,所以通過了決議案,以公關贊助彌補一萬元缺口,然而的確事後看來,此決議案確有瑕
疵,但是也請大家重視這是一個組織經過法定程序所表決出來的決議案,並不宜隨便更動
而是需要透過正確的方式重新開會推翻原案,否則日後畢委會所有的決議將會缺乏效力,
且不尊重當天表決的畢委意見。
因此請各位有疑慮的同學敦促該系畢委向主委提出召開臨時會議申請,以利重新審查,我
個人已經以阿語系畢委身分向主委提出該申請,如果該系畢委當天不克出席,也可以請代
理人出席,但需向主委報備。
如同學有任何問題歡迎發問,我會盡我所能回答
最後在此深深表達我的歉意,並祝各位同學期末考順利
阿語四 侯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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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8.87
1F:推 gilbert1114:推推!!! 06/18 21:39
2F:推 kwish06:推副主委 06/18 21:41
3F:推 tonya6911:辛苦了... 06/18 21:42
4F:推 tsaitsaiyv:推有責任感! 06/18 21:43
5F:推 poetwithlove:推!! 06/18 21:46
6F:推 ycc18337:推! 06/18 21:56
7F:推 ellestar04:推負責!! 06/18 21:56
8F:→ yohe:試問為什麼當初該項爭議沒有公開? 如果非有仗義之士恐怕石沉 06/18 22:02
9F:→ yohe:大海 06/18 22:02
10F:推 h147951:推!! 06/18 22:05
11F:→ pipoun:同學可以先回主委發表那篇聲明稿有關畢委職責那邊說明,畢委 06/18 22:06
12F:→ pipoun:會是認為任何有關畢委會議決議都應由畢委代為向同學發布 06/18 22:06
13F:→ pipoun:此為畢委的職責,當然這次事情非同小可,並非常態事項宣導 06/18 22:07
14F:→ pipoun:的確不應該照平時案件處理,我個人認為確有瑕疵 06/18 22:08
15F:推 lkjhvcxz2002:所以說到最後還是要翻案才能請副委掏錢的意思...嗎? 06/18 22:14
16F:→ pipoun:雖然由當事人身分來回答有點奇怪,但是的確是這樣,另外開會 06/18 23:02
17F:→ pipoun:場地已經借好了,只要有四分之一的畢委表示就可以開成會議 06/18 23:03
18F:推 saitoyakoyo:推你願意處理的勇氣 06/18 23:05
19F:推 serena7:推推~~~副主委認真負責,尊重畢委會的決定!!! 06/18 23:05
20F:→ mirrortear:所以要有畢委在會議中當黑臉請當事人還錢才能請你們還? 06/18 23:06
21F:推 lkjhvcxz2002:我覺得如果原po真的很有誠意想要進行賠償的話 那很簡 06/18 23:08
22F:→ lkjhvcxz2002:單 以個人名義贊助一萬元給畢委會不行嗎? 06/18 23:09
23F:推 rupertbear:推推!! 06/18 23:09
24F:→ lkjhvcxz2002:一來可以真正表達自己的歉意 二來又可以回填缺少的金 06/18 23:10
25F:→ lkjhvcxz2002:額(畢竟緊急預備金這種東西應該不是太多..吧?) 06/18 23:10
26F:→ lkjhvcxz2002:三來又可以平息大家的對於少錢的不滿..吧XD 06/18 23:11
27F:→ pipoun:先回答M同學問題,抱歉我不會修文只能推文回答 06/18 23:12
28F:→ mirrortear:大寫E可以編輯文章 06/18 23:13
先謝謝同學教學,其實向來畢委會議都是畢委有話直說,大家就事論事,並沒有黑臉白臉問題
,且經常砲聲隆隆,不過我的意思是,如果大家最後的決議是要我們賠償那當然是我們就會賠償
,其實在當初決議前我已有跟總召表示過,如果責任在我那我願意賠錢,但是問題癥結點在於
到底錢是不是被我弄丟的如果其實不是我的問題,或是主要不是我的問題,那叫我掏出一萬
塊也是不甚合理,畢竟這一萬塊沒有進了我的口袋,不過結論是如果最後的決議是我要賠錢,
那不管我有多委屈或是覺得很衰,我都還是會支付這筆款項,就像大家舉小學班費的例子
一樣,雖然不是我拿得但是我弄丟了所以我要支付,另外回答lkjhvcxz2002同學的問題,
我是希望這件事可以被仔細分析和分責,才能決定我要賠償多少,所以恐怕無法使用同學
您的方案,不知有否解答同學問題
※ 編輯: pipoun 來自: 140.119.138.87 (06/18 23:17)
※ 編輯: pipoun 來自: 140.119.138.87 (06/18 23:28)
29F:→ windgodvocx1:內部責任還沒追究歸屬完全之前,是要對外說明甚麼? 06/18 23:18
30F:→ windgodvocx1:「阿~掉錢啦~大家快來罵阿~~」,然後呢? 06/18 23:19
31F:→ aa4life:何不請經手人都再多翻翻自己的櫃子包包之類的 說不定只是 06/18 23:19
32F:→ aa4life:不小心掉了 06/18 23:19
33F:→ windgodvocx1:事情真相還沒釐清就在那邊急著跳腳,記者一般。 06/18 23:19
34F:推 rupertbear:推風神大 06/18 23:21
35F:推 lkjhvcxz2002:我覺得這是件可以很簡單解決的事 可是搞到現在這樣 06/18 23:27
36F:→ lkjhvcxz2002:(或許會更擴大?) 只會讓人覺得畢委在處理事情上(效率 06/18 23:28
37F:→ lkjhvcxz2002:、整合還有妥善性各方面)都有待加強 ˊ_>ˋ 06/18 23:28
※ 編輯: pipoun 來自: 140.119.138.87 (06/18 23:41)
38F:推 lkjhvcxz2002:未雨綢繆很好 但是在還沒釐清責任歸屬前就預設自己" 06/18 23:39
39F:→ lkjhvcxz2002:有可能"要擔下全部責任的情操也...太偉大了吧QAQ" 06/18 23:39
40F:→ lkjhvcxz2002:(致敬 06/18 23:39
41F:推 lkjhvcxz2002:恩 多謝你的說明 我的想法也太異想天開了XD" 跟你說 06/18 23:43
42F:→ lkjhvcxz2002:聲抱歉 06/18 23:43
43F:推 winnie196:推負責 雖然你難辭其咎 但真的是蠻雖的 06/18 23:47
44F:推 wowowsakura:推 06/19 00:19
45F:推 Mood310400:推負責 06/19 00:22
46F:推 candycooll:推負責 06/19 00:30
47F:推 swa0614:推 06/19 00:32
48F:→ EAF:推負責...不是大四畢業生..所以不知道詳細情形..不過感覺需要 06/19 00:43
49F:→ EAF:寄個信給大家..或是用更多方法盡量讓大家都知道..畢竟看PTT只 06/19 00:43
50F:→ EAF:有一部分人~~ 06/19 00:43
51F:推 dbtuh611:push 06/19 00:44
52F:推 ThorFred:推 06/19 00:46
53F:推 LaFiDrift:推! 06/19 01:09
54F:推 mythrunner:加油! 06/19 03:09
55F:推 eric795:加油! 06/19 03:19
56F:推 degh:推, 加油! 06/19 03:31
57F:推 kentsuni:推,加油!!!!! 06/19 09:04
58F:推 sysh20506:加油!!!超負責~~ 06/19 14:09
59F:推 boss5566:推 06/19 14:17
60F:推 jeff1104:推 06/19 15:56
※ 編輯: pipoun 來自: 140.119.138.87 (06/20 10:14)
61F:推 Graceapher:其實我也認為個人名義贊助畢委飾個很好的提案,金額多 06/20 10:26
62F:→ Graceapher:寡則可自行決定,如果最後結果是畢委以贊助款補平缺口 06/20 10:26
63F:→ Graceapher:但是不代表財委、副財委就沒有責任,這是完全兩件事情 06/20 10:27
64F:→ Graceapher:解決方法和責任釐清,固然不要求有責任者擔負資金,難 06/20 10:28
65F:→ Graceapher:到不能夠用個人贊助方式以示誠意與負責嗎? 06/20 10:28
66F:→ Graceapher:所有經手人都有責任,並不是錢誰私吞的誰才有責任 06/20 10:29
67F:→ Graceapher:既然都知道自己有疏失而且漏洞百出,這也不失為一個平 06/20 10:29
68F:→ Graceapher:息眾怒的好方法。 06/20 10:30
69F:→ Graceapher:舉一個可能不太恰當的例子,我們社團公演超支很多,有 06/20 10:31
70F:→ Graceapher:些金額比起原先的預估來的高,有點類似可以花一千結果 06/20 10:32
71F:→ Graceapher:花了一千五,最後多出來的部份由幾個幹部認捐給社團 06/20 10:33
72F:→ Graceapher:平息用錢不當紛爭 06/20 10:33
73F:推 junomi1985:推樓上~ 06/20 10:44
74F:→ okayyyyyy:竟然是lb571................... 06/20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