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yRoy (學生會是腦袋裝?)
看板NCCU
標題Re: [大事] 2010年學生代表聯合選舉 第一份選舉公報
時間Mon Apr 12 22:35:04 2010
: (1)法源依據:
: A.本選舉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辦理。
: B.政大學生會選罷法請參閱:http://0rz.tw/A9egi
抱歉,想要翻選罷法時發現在3/29修了某些內容
但在學生會網站沒看到公告,甚至連法規都無法點閱
http://sa.nccu.edu.tw/
雖然修法、立法的是(象徵立法的)學生議會,
但所有法條的修訂,理應由(效徵行政權的)學生(幹事)會公告
是否可以請幹事會盡快把相關法條和網站處理好,避免怠職或黑箱嫌疑
或採用其他公開的公告方式,讓會員可以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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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可能在政大是議會負責法規的公告啦@@ 我也不清楚
看誰負責的就快做一做吧
學生會都上任超過三個月了,對網站維護還是擺者
這樣有點怪怪的,畢竟也算政大學生會的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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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4.24
1F:推 skylikewater:我覺得可以參考NTUSA,不只是在自家公告而已 04/12 22:36
2F:→ skylikewater:應該要派專員(他們是會長本尊ID)到處公告? 04/12 22:36
3F:→ GayRoy:其實公告的意思是非特定人都可以看的到,總不能貼在自己家 04/12 22:44
4F:→ GayRoy:然後說"我公告了"吧XD不過網路時代,電子公告便捷多了 04/12 22:45
5F:→ GayRoy:老實說這很形式主義,但連形式都做不到怎麼讓人信任內容= = 04/12 22:46
6F:推 skylikewater:同意 但很多,尤其政府機關都這樣幹(茶) 04/12 22:49
7F:→ GayRoy:不會耶,我之前在公部門。她們即便有電子公文了,但還是要 04/12 22:59
8F:→ GayRoy:在機關外的公佈欄張貼。不能預設每個人都有電腦@@ 04/12 22:59
9F:推 moonhuang:其實關於法規的修正既然列進議會討論 會議記錄就應詳載 04/13 00:12
10F:→ moonhuang:這部分是議會秘書處的疏失 04/13 00:12
11F:→ GayRoy:那公告是由議會自行公告就好,不需透過學生會嗎@@? 04/13 00:44
12F:→ GayRoy:我是對於沒有法規的網站覺得很好奇= = 04/13 00:45
13F:推 angelofdark:學生會網站到現在還擺著,真的很.................... 04/13 04:50
14F:推 Jasy:應該要由會長象徵性公告 網站快點好 我也想看法規 04/13 09:38
15F:→ Jasy:我國的中央法令還是由總統公告而非立法院長阿 04/13 09:39
16F:推 ETOHs:就如樓上所說 不過關於公告的問題 我們拿去評委釋憲了 04/13 22:25
17F:→ ETOHs:大概有半年以上了 04/13 22:26
18F:→ GayRoy:如果是先前學生會的空窗期,那確實是現實面的無奈 04/14 01:54
19F:→ GayRoy:可是在有學生會後,還是得考量一下法規運作的常軌性@@ 04/14 01:54
20F:→ GayRoy:評委釋憲(也拖太久了吧XD)出來前,還是看有沒有可依循原則 04/14 01:56
21F:→ malice:半年 ._. 現在的窗戶也開很大 04/14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