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jerry0520 (大寶)
看板NBAGM
標題Re: [問題] 關於籃網隊Cliff大叔的新約問題
時間Fri Jul 22 00:55:58 2005
※ 引述《c8c812345678 (c8c8\)》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問題
: 但,我記的在CBA裡面有說到(為此我也請教過):當球員opt成為自由球員之後,球隊跟他
: 的續約是不可以低於原本薪資的(Cliff原先為500多萬,將來的合約為200多萬).
: 請問一下這個情況是否和CBA有所違背?
: 還是說是因為Team-opt的關係或怎樣因素?懇請版眾幫忙小弟解惑一下,感謝!
不曉得您是不是誤會了,在CBA裡面關於球隊option所陳述的是:
"在執行了選擇權的那一年薪水不得低於前一年"
所以,如果沒有其他的條款,籃網的動作是合理且不違背CB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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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9.136
1F:推 c8c812345678:我不大了解所謂執行選擇權那一年的薪水是指220.139.193.168 07/22
2F:→ c8c812345678:原先的5m還是新約的2m呢?因為新約的2m是比220.139.193.168 07/22
3F:→ c8c812345678:前一年還低是肯定的220.139.193.168 07/22
4F:推 nownow:Cliff這個例子是沒有執行選擇權啊 163.25.132.197 07/22
5F:推 chenyss:5m的那個吧? 59.114.138.13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