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park (Bring i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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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法律籃球
時間Fri May 21 09:14:43 2010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
最近我也在總版看到"堂口"事件。
我提醒大家,就算最後不成立該罪,但是只要有人一提出告訴,以現在警方的
作法就是會請被告到警局說明,作完筆錄以後移送地檢署。警方並不會自行判斷
有無該當告訴人所提出的罪名。所以換言之,就算最後沒事,也要請假兩次。
一次是去警局作筆錄,一次是去地檢署開庭。
當然,如果都是學生,也沒有請假的問題。
如果是黑道,應該也沒有請假的問題。
而刑法上第169條以下的誣告罪,必須是提出誣告之人明知虛構事實而提出。
白話的說,如果確實在公開討論的版面上有過所謂的爭執,就不會該當誣告罪。
因為提出告訴之人主觀認知上,非以虛構之事實提出告訴,純粹就是對法律的
不了解而提出告訴。
另外,刑法第309條,共有兩個要件,"公然"與"侮辱"。
ptt並不採限定會員制,所以全部版面都可以讓不特定之人得共聞共見。
"公然"此一要件就認定上並無疑義。
重點反而在"侮辱"。
"侮辱"必須考量雙方的社會經濟地位,身分、地位,行為當時的情境綜合判斷。
聽起來考量點很多,但是說穿了就是沒有太客觀的標準。
所以每個法官所認定的標準並不可能會完全一致。
但就算最後法官判無罪,也至少需要開三次庭。
警局一次,地檢署一次,法院一次。至少三天要放下手邊的事情去開庭。
"只為了在nba版上面吵kobe跟湖人"
一點小小的想法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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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5.227
1F:推 pounil:小學生有請假問題吧 05/21 09:17
2F:推 piercepaul:他還跑去法律板問勒 這裡就有專業的法律人了 05/21 09:26
3F:推 zsh:我現在被恐嚇道到不敢出門了 05/21 09:32
4F:→ piercepaul:這樣就心生畏怖了... 05/21 09:38
5F:→ dakkk:他只是叫你去看看世面 也沒怎樣呀 05/21 09:46
6F:推 justlovekiss:告啦 告死E04SU3 嗆堂口 我都被嚇死了 我怕怕啦 05/21 10:15
7F:→ pounil:可以跟你監護人或父母親報告 不用害怕到不出門喔 05/21 10:19
8F:推 justlovekiss:剛去蘋果日報講了 看蘋果會不會讓我們上新聞 05/21 10:23
9F:推 justlovekiss:不知道蘋果日報會不會打給我 05/21 10:26
10F:噓 TiangLei:愛親親真是酸民之霸 雙重標準+死忠仙迷 05/21 10:27
11F:推 justlovekiss:我不是酸民好嗎? 我是"酸"酸民 你要說我死忠LBJ也可 05/21 10:33
12F:→ justlovekiss:我不想像你 喜歡LBJ就算KOBE 我兩個都喜歡 05/21 10:33
13F:推 cjs010629:乙太公只敢在網路上嘴砲 我不信他敢去告e04 05/21 10:33
14F:→ piercepaul:看他要不要跟自己的爸爸媽媽講吧 由爸媽決定 05/21 10:35
15F:推 frost7321:告啦告啦 免得一堆人躲在螢幕後面酸人嗆人 要告才會知錯 05/21 11:29
16F:→ hn192:等被兄弟打了再告就好了 犧牲打 05/21 11:32
17F:→ superswide:堂口萬歲 好恐怖唷 碰到警察還不是變龜孫子 05/21 11:43
18F:→ holybebe:justlovekiss不是專打自己嘴巴嘛? 要先自我反省阿 科科 05/21 12:01
19F:→ holybebe:都被列入簽名檔了 科科 05/21 12:01
20F:推 justlovekiss:乾你屁事 05/21 12:43
21F:噓 like1259:不要說什麼怕怕 被嚇到好不好,看了覺得很賭爛 05/21 12:45
22F:推 KadourZiani:你們這些大膽刁民 怎麼可以瞧不起E04大哥勒? 05/21 12:48
23F:推 e04su3:哈哈 放心好了 這種事情 我奉~陪~到~底~!!!! 05/21 12:59
24F:→ e04su3:還有虛構事實 我之後一直聲明 我沒在混了 就是有人聽不懂 05/21 13:02
25F:→ e04su3:然後某人一直說他很害怕 然後要提告 既然你忽略事實要告 05/21 13:03
26F:→ e04su3:就用力告下去!!!我時間多的是 去地檢署 警察局 我奉陪到底 05/21 13:03
27F:推 sxing6326:ZSH裝峱不懂見好就收 又開始返回BOT情境了 說他像瓦哥 05/21 13:03
28F:→ sxing6326:果然只是曇花一現嗎? 05/21 13:04
29F:推 raxe0001:沒混還提堂口,唬扯太超過了吧。 05/21 13:10
30F:推 e04su3:我都說過 那是以前 祇是推文提到而已 05/21 13:10
31F:推 wangjason:RAXE竟然說幹你大仔胡扯 哪隻手指甲不要了自己說 05/21 13:11
32F:→ SoulHsu:幹你大哥從來不剁人手指的 頂多砸人蛋蛋 05/21 13:13
33F:→ holybebe:soul大好像很懂堂口生態的樣子 難不成也是!! 05/21 13:17
34F:→ holybebe:靈魂哥!不要雜我蛋 我只有兩顆 05/21 13:18
35F:→ Nene5566:===================願堂口與你同在==================== 05/21 16:49
36F:噓 playourole:湖迷專門幹這種事 不意外 05/21 19:20
37F:推 hn192:堂口正夯 05/21 19:23
38F:→ TiangLei:仙迷滾 05/21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