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leuth (天樹征丸夢碎T_T)
看板MysteryStory
標題[閒聊] 四個多月的漫畫編劇體驗(六)本格版的死亡筆記本
時間Thu Dec 10 10:24:19 2009
那個絕佳的靈感是來自一個我和漫畫家之間的想法差異──當時漫畫家在畫人物構圖
,沒有完全遵照我的人物設定(是「沒有完全」,不是「完全沒有」,倒過來差很多
XD),私自加了一些自己的想法進去。
當時我雖然覺得不妥,但是我尊重俊維兄的專業,或許他為求畫面好看,所以才會做
此設定(俊維兄筆下的美型男真的是很有看頭啊,可惜我的作品不能上檔,不能造福
廣大的女性讀者XD),此外,那個人物的戲份其實並不重,說不定前三回都不會出現
那個角色,所以我接受俊維兄做的改變,沒有很堅持當初自己的想法,要俊維兄一定
得照我的意思來畫。
不過就是那個人物設定產生的差異,給了後來陷入困境的我一個絕佳的靈感,本來我
人物設定是以「長相其貌不揚」的「愚蠢型名探」作為主角,具有偵探才能的美型男
助手在一旁協助破案,但最後破案的功勞都被愚蠢的主角給掠奪過去(其實這類劇情
日本作家赤川次郎已經玩過了);後來在檢視人物設定的時候,卻發現當中一個檢察
官的角色蠻適合變成主角(因為他是當中最美型的)。
所以最後我把人物設定由「愚蠢胖組長和聰明帥助手的組合」,改成「兩個天才美型
偵探的智力對決」,並加入一個連續殺人犯的角色,想要打造出「本格版的死亡筆記
本」,當然,劇情設定相差甚遠,更精準地講,這個劇情更像俊維兄先前的作品《厄
運偵探》(老實說,我自己也沒想到會這樣)。
新改好的劇情我非常滿意,除了我個人明顯覺得這個新劇情的結構比起前幾個版本要
好之外,這次的版本之所以讓我滿意,就是在於我發現了新的元素。
先前的版本,我純粹用我原先寫好的短篇構想來改編,如果劇本被退了,我也沒有得
到新東西。
這回的新作品如果被退了,雖然沒辦法變成漫畫,但至少我多了部長篇小說的構想,
也算是不無小補(我自己期許,一年至少要想出一部長篇推理小說的構想,今年已經
做到了)。
也就是最後的版本令我相當滿意,現在回過頭去看我先前屢屢被編輯群退回來的稿件
,才完全明白先前編輯群屢屢把我擋下來不讓我的作品上檔的原因,先前的寫法太像
小說不講,就連小說應該有的佈局也沒有發揮得很好,才會搞得這麼狼狽。
不過,很不幸的,個人認為極佳的這個點子並未受到責任編輯的青睞,這個新劇本又
再次被退了。
(未完待續)
原文發表網址(內含圖片)
http://crimenigma.pixnet.net/blog/post/2614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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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靈祭殺人事件》(2009年5月出版)
http://kuso.cc/4Hf0 http://0rz.tw/zUmKr
《布袋戲殺人事件》(2006年9月出版)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4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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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85.227
1F:推 yuyifang:每次都想做的一件事:敲碗。快把整件事寫完。XD 12/10 11:29
2F:→ geniusleuth:不用敲碗了,你現在敲碗算敲晚了XD,因為此系列文只有 12/10 12:23
3F:→ geniusleuth:七篇而已,就快完結了。本來我想說分三篇貼完就好, 12/10 12:24
4F:→ geniusleuth:不過考量到有的人看到字太多就直接按END,所以想說 12/10 12:24
5F:→ geniusleuth:分七篇每篇不到一千字的篇幅來貼,這樣也算吊人胃口吧 12/10 12:25
6F:→ ymf1024:原來有這麼多的轉折啊,真是辛苦你與阿維了! 12/10 16:30
7F:→ geniusleuth:也稱不上轉折啦,應該說"爆漫王真人版"實境體驗秀XD 12/10 18:14
8F:→ geniusleuth:此外,"阿維"??莫非ymf1024認識漫畫家黃俊維??0_0a?? 12/10 18:16
9F:→ ymf1024:的確認識,昨天才剛見過面呢!XDDD 12/13 13:42
10F:→ geniusleuth:等等!!你該不會就是哇哇書店的小帥吧@_@?? 12/13 13:46
11F:→ ymf1024:呃,可惜我不是他耶!XDDD 12/13 14:49
12F:推 FACE90006:答對有獎品嗎?!0.0a 12/13 14:51
13F:推 yuyifang:其實從你11月貼文就有在看呀,每次都想敲碗。XD 12/13 18:17
14F:→ geniusleuth:這樣啊,我知道ymf1024以前就在這個版出現過了,所以 12/13 21:25
15F:→ geniusleuth:才會做此猜測。那麼再冒昧地問一件事,早在我貼此系列 12/13 21:26
16F:→ geniusleuth:文之前,你就知道我跟"阿維"在合作了嗎?? 12/13 21:26
17F:→ geniusleuth:給yuyifang:哎呀,真是不好意思,不過我明天就會貼出 12/13 21:27
18F:→ geniusleuth:此系列文最後一篇,如果PTT沒看到,連到我BLOG去看吧 12/13 21:28
19F:推 yuyifang:好呀,我會期待的。QwQ 12/14 02:19
20F:→ ymf1024:知道啊,但知道歸知道,該有的職業道德還是要有, 12/14 13:55
21F:→ ymf1024:總不能替你們到處嚷嚷吧?萬一計畫生變,豈不尷尬!XDDD 12/14 13:56
22F:→ geniusleuth:真的是越來越好奇你的身份了耶,嗯,你的處理方式是對 12/14 14:19
23F:→ geniusleuth:的,如果提前曝光,會帶給我更大的壓力。^_^ 12/14 14:20
24F:→ ymf1024:我曾經是個漫畫編輯,這樣可以滿足你的好奇嗎?XDDD 12/15 17:15
25F:→ geniusleuth:我知道有的人不大想在網路上暴露自己的真實身分,所以 12/15 18:37
26F:→ geniusleuth:我也不打算追問,如果我真要知道,問黃俊維就好啦^_^ 12/15 18:38
※ DramaLogue:轉錄至看板 Scenarist 03/20 01:35
27F:推 DramaLogue:轉錄已徵得同意 ^^ PS.推文對話怕涉及隱私所以沒轉XD 03/20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