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leuth (全力催球速XP)
看板MysteryStory
標題[趣味][短篇]半推理仿作<推理之神>6 by 陳嘉振
時間Thu Jul 31 00:00:04 2008
推理之神【六】
△一陣嘈雜喧鬧聲劃破了深夜裡廟街的寧謐,而本來在睡夢中、帶著
一臉滿足表情的史蒂芬周也因為這陣噪音,驚醒了過來。才一睜開
雙眼,就看見一群人急急忙忙地衝向街口,而這群人當中有個染著
一頭綠髮的年輕人恰好不經意地瞟見了倒在街角的史蒂芬周。
神仙(對著史蒂芬周):喂!還不快來幫忙!
△神仙說著說著,就把史蒂芬周拉到人群裡助陣。史蒂芬周一看,原
來是兩方人馬正要進行談判----兩群人馬之間擺著一張圓桌,一邊
坐著老闆娘雙刀火雞,另一邊則是坐著一名外貌凶惡的中年男子。
雙刀火雞:鵝頭,我只不過是個女人,你想唬我就唬我吧!不過當年喪
彪喝醉了酒,夥同一群烏合之眾在 BBS的推理板上公幹我,
而我一個人在上頭力排眾議、舌戰群儒,到現在推理板上有
哪個網友不認識我雙刀火雞的?大姐我十二歲就在推理板上
混,什麼風浪我沒見過?你現在帶這幫小痞子來砸我的場子
,(拍桌子咆哮)你想唬誰?
鵝頭:火雞,你說什麼呀?我要是砸你的場子也不會帶這麼少人來。我
來是告訴你一聲:下一部我們共同合作的小說,題材就以「分屍
案」為主軸了。
雙刀火雞:你說好就好呀!你以為你是天王老子啊?上部小說不用我那
「一人分飾二角」詭計的那筆帳還沒跟你算呢!
鵝頭:照你這麼說,你去吃屎吧!總之,這部小說就寫「分屍案」,下
部小說再寫「一人分飾二角」。
雙刀火雞:那就是不講規矩囉?
鵝頭:我現在就是跟你講規矩,咱們把合作的版稅分清楚。
雙刀火雞:我跟你四六分賬,你們分四,我們分六。
鵝頭:你說什麼?我耳朵是不是聾了?乾脆九一算了,我九,你一!
雙刀火雞:我靠!(一巴掌將桌上的易開罐打翻在地)
△一陣騷亂,雙方又動口角。
小矮個男子(以凶惡的口吻叫囂助陣):把他的手給我剁下來!
△史蒂芬周看了他一眼,然後別過頭去,恰巧又看見一旁的神仙因為
喝「果菜汁」而喝得醉茫茫的。
鵝頭:我把這本小說讓你執筆,又怎麼樣?你寫得好嗎?
雙刀火雞:我寫不好,你又寫得好嗎?
鵝頭:我鵝頭在書中對於血腥場面的描寫,本來就已經很有名了;還有
啊,屍體出現的數量又與小說頁數的比例正好,殘酷的手法本本
換,保證裡頭是腥風血雨、絕無冷場,連我自己看了都又驚又怕。
史蒂芬周(搖了搖頭,不表贊同地打岔):這麼一來,恐怖的氣氛就會
把邏輯推理的趣味給掩蓋掉了。
鵝頭(氣憤地看火雞身後的人):哪個王八蛋亂說話?!
△史蒂芬周假裝示意要旁邊醉醺醺的神仙小聲點。
雙刀火雞:我那「一人分飾二角」的構想意外性十足。
鵝頭:去你的狗屁意外性!還是寫我的血腥「分屍案」算了。
雙刀火雞:「分屍案」寫不好就想浪費我那「一人分飾二角」的好構
想,是吧?
鵝頭:這「分屍案」你不寫我寫,給你打張好牌你都不會上。
史蒂芬周(又冒出一句):爭什麼!摻在一起寫成「無頭屍體」的詭計
不就好了,笨!
鵝頭(拍桌而起):誰啊?誰又亂搭腔?老大在這說話,誰亂插嘴,滾
出來!
△史蒂芬周再次假裝示意要旁邊醉醺醺的神仙小聲點。
雙刀火雞:別看著我的人啊,是你的人亂說話。
鵝頭:我的人都很有家教,肯定不是他們說的。
雙刀火雞:是----嗎----?
△後來,鵝頭要在場的所有人逐一將「爭什麼!摻在一起寫成『無頭
屍體』的詭計不就好了,笨!」這句話覆述一次,最後找出了說此
話的「元兇」史蒂芬周。而這次又是靠雙刀火雞的搭救,史蒂芬周
才得以保住雙手。
△數日後,鵝頭加派人手來廟街報仇,但是卻陰錯陽差地與史蒂芬周
談成了合作計畫----鵝頭、雙刀火雞和史蒂芬周三人決定以「無頭
屍體」的詭計,合寫一部推理小說;並且以此書參加【台灣推理奇
才選拔賽】,更順利地入圍決賽,緊接著就是挑戰「推理之神」的
寶座。
△只是史蒂芬周深知:要擊敗現任的「推理之神」唐牛,光憑這樣是
不夠的。因此他四處尋訪「台灣推理研究所」,希望能從中習得更
高超的寫作技巧。但是萬萬沒料到吳孟達那群惡徒竟又派人追殺史
蒂芬周。這次又是靠雙刀火雞奮不顧身地替史蒂芬周擋子彈,犧牲
了自己的性命,史蒂芬周才又得以逃離死神的召喚。
△然而,離【推理之神大賽】僅剩三個月的時間……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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