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lyniny (傻瓜..我們都一樣)
看板Musicteach
標題[心得] 討厭發表會
時間Fri Feb 13 10:11:02 2009
到底是我學生的問題
還是我這老師的問題
在琴行的學生
各有特色
八點要上課
八點十分打電話去她家
說她在吃飯
八點半才到
琴行又規定要補滿50分鐘
可是她是每節課都遲到很久很久
另一個
七點半要上課的
打電話給媽媽
媽媽說出門
打給爸爸
爸爸說不知道
打給阿嬤
說在睡覺叫不起來
等到八點
才說不上課
這種情況也發生好幾次
說好了補課
又是同樣情況
還有一個
學了三年半
拜爾上冊還彈不到一半
每節課我教好的東西
下節課又歸零
跟家長談過
媽媽只有說..對阿都不練
上課一定有一半的課本沒帶
就算帶了
也都沒練
要上台了
我陪她練了半年
過年後又歸零
老板娘還說..這樣怎麼上台
我都盡力了
一個禮拜只能陪她一個多小時
我能怎麼辦
琴行還有一個歸定
在同一個鄉鎮
不可以去其它教室也不可以收家教
問題是這琴行橫跨兩個鄉鎮
我們這規模還不小
我又不是收它的學生當私人
為什麼不準收家教
她們說 有家教學生
就帶來琴行 價錢可以再談
這規定
會不會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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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與你擦肩而過的瞬間
也不要沒有你的永恆
http://www.wretch.cc/album/yioain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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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124.51
1F:→ ssminko:琴行阿 賣身契不意外 那個規定幾乎每家都這樣搞的 02/13 10:16
2F:→ yayuko:非常不合理 不要鳥它 自己的學生還要讓別人抽成? 02/13 11:16
3F:→ yayuko:沒練琴的請教室的人陪練 然後收陪練費鐘點費的1/2 02/13 11:17
4F:→ yayuko:陪練不是老師的職責 請教室自己要盡責。 02/13 11:18
5F:推 z1:這種事我從來不讓它發生第二次。第一次我就會告訴家長下次不能 02/13 12:39
6F:→ z1:再這樣,結果後面就乖得很。「賣身」問題,這種約就別簽了,除 02/13 12:41
7F:→ z1:非教室先繳個100萬買斷。沒簽約的話,誰鳥它。 02/13 12:41
8F:→ z1:「警告」家長的時候要面帶微笑,但口氣堅定:「下次不可以這樣喔 02/13 12:43
9F:→ z1:」。如還有下次,就說再一次就換老師。第三次就fire他。 02/13 12:44
10F:推 qazaq:我有學生也是會常曠課不請假,也不道歉,真沒禮貌~ 02/13 13:58
11F:→ qazaq:這種還真想扣他一節課的鐘點...不想教的時候就可以用這種 02/13 13:59
12F:→ qazaq:方式,反正他很快就會不學了...... 02/13 14:00
13F:推 changjin:這樣看來,是琴行有問題,學生也有問題,妳沒問題 02/13 18:10
14F:推 ShiningRuby:我待過的音樂教室都是學生遲到絕對不補的 02/14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