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ATAU (讓我再想想)
看板MountainClub
標題Re: 山難會議之決議
時間Wed May 31 13:58:13 2000
※ 引述《g7 (缺憾還諸天地)》之銘言:
: 個人覺得
: 山社最近幾年的問題是
: 大家的口才都太好了
: 尤其在公開場合
: 如果多一點口傳心授
: 多一點身體力行
: 多好!
從山難部版上公告了三天好像真的沒有人覺得不妥
思考了幾天到底要不要講
是林志勇獄中的一句話影響了我
他說若覺得不對我們大五的人不出來講
更老的人或許更不想出來講或因不瞭解更沒立場講
這個隊伍就是不像一支訓練隊伍
因為去過好幾次沒了戒心
心態鬆懈........沒辦保險.....沒帶救生衣........沒帶無線電.......
沒有留意危險地形........發生意外.........沒有責任........
我不禁想問:是否時間點上的每個錯誤都與最後發生的事情無關?
山難部會議的檢討公告是我忍不住的主因
嚮導身份沒帶無線電與山社領隊沒帶無線電是相同處分?
而最後整個事件結論是順著學校官僚,以息事寧人的意外說來解釋這件事
李建成已經畢業不是台大學生,給了學校一個台階下
登山社的台階是什麼?學長神話?還是保護自己人免受二次傷害?
去年同樣時間同樣地點同樣溯訓,隊伍未出發前就有人質疑
為何大一的學弟可以開三光溪這樣的訓練隊伍?是我們太輕忽嗎?
最後當然不了了之因為沒有出事
今年同樣三光溪同樣溯訓,也是相同班底的隊伍,我們失去了一個伙伴,
我們連 "輕忽" 都不提了,用"意外不需負責"帶過去就好了,是這樣嗎?
我辦過溯訓,沒有對下面學弟妹多一點口傳心授與身體力行
所以我才覺得自己脫不了關係
遺憾自己少再回去爬山,能力也不行了,只能在這裡動動嘴巴,可恥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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