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sevelt (心如止水...)
看板Model-talks
標題Re: [心得] 藝人你不生氣嗎?
時間Wed Nov 25 02:42:08 2009
※ 引述《rudolphguide (rudolphguide)》之銘言:
: 媒體報導,除了名模林志玲、主持人蔡康永分遭國稅局裁定補稅一千多萬元,國稅局相續約談四百多名藝人,從A咖到F咖都有,而且就算大、小S的補稅案在最高行政法院勝訴,國稅局仍發單課稅,逼得她們母親透過立委找台北市國稅局協商,結果談判破局,訴訟沒完沒了,看來國稅局是穩贏的莊家。
: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全台有四百二十萬欠稅案件,金額共四千四百億元,不知這四百二十萬件的稅單,有多少是如國稅局對大、小S的敗部復活稅單?國稅局在最高行政法院敗訴,卻可敗部復活,若人民敗訴卻只能認輸,這樣公平嗎?會有這種不合理的事,難怪人民永遠是輸家。
: 林志玲到國稅局說明,要為自己爭公平與正義,國稅局人員卻曲解林志玲收入並非執行業務所得,而要求補稅,如果國稅局只是一味追求徵稅業績,而在執法的過程中,忽略了人民的感受,那人民納稅養這批公務員不過是「飼老鼠咬布袋」。
: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154647
有多少收入就誠實繳多少稅
如此一來啥問題都沒有
太多人喜歡搞一些工作室啦有的沒的的東西來逃漏稅
被抓到之後再哀哀叫
能說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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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3.13
1F:→ david014590:但是要合理吧~藝人收入都會被抽成~但是如果國稅局硬逼 11/27 05:28
2F:→ david014590:大家要報薪資所得的稅~就等於是要藝人全額收入的稅~ 11/27 05:29
3F:→ david014590:包含被經紀人抽走的也一併計算~但是一樣的~經紀人也要 11/27 05:29
4F:→ david014590:報稅~這無異於國稅局抽了兩次稅...不是嗎 11/27 05:30
5F:→ powertwo:R大等你高收入還乖乖繳稅時再說這些話吧 12/02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