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haelliu (我是個好人)
看板Model-Agency
標題[黑名] 翡炫MD 濫告
時間Sat Jul 3 12:34:18 2010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C3a7JSu ]
作者: michaelliu (我是個好人) 看板: part-time
標題: [黑名] 翡炫MD 濫告
時間: Tue Jun 8 21:12:38 2010
先附上懶人大綱
就當作是黑名兼三流小說來看看吧^^
2009/7/9
[黑名]沒誠意的拖薪公司-斐炫/藍海
同IP護航事件
2009/11/9
接到水球及信件 揚言提告
2010/03/08
接到大安分局通知 前往作筆錄
2010/04/08
地檢署偵查庭
2010/06/07
不起訴通知
詳情敘述:
2009/7/9
[黑名]沒誠意的拖薪公司-斐炫/藍海
huafu (我是大帥哥)
發表回應
「這當中可能有誤會。可以用心平氣和的方式。詢問解決。
不需在網路上散播對公司不實且不利的消息。」等
而後
xxxx 01:54發表
「我覺得這當中應該是有什麼誤會耶
因為我接過幾次斐炫的案子每次都是簽了收據就馬上發薪水了~」
「廠商也還沒付錢給斐炫但是他們跟我講好的時間我就打去說要領,
也從來沒有出現過問題~」
乍看只是剛好接過斐炫工作的勞方 以客觀的語氣發表言論
但過不久即被踢爆兩帳號皆使用 IP:123.192.155.148
而後發生鄉民爆走 兩篇文章皆被噓到XX
隔天刪文
而其中xxxx發表這篇以及部分噓文內容
仍保存在Model-Agency
(剛好是不才小弟我手賤轉過去的XD)
2009/11/9
接到xxxx站內信
希望我提供姓名資料以方便她提告
(不要笑!!!這是真的!!!)
並說提及「講說她跟老闆同居」「罵我腦殘」
「我聽我的律師說毀壞名聲誹謗這大約賠償十到二十萬」
「十到二十萬我覺得還可以啦不知道你覺得呢??」
畢竟事隔多月 自己說過啥早就忘了
雖然自知安份守己 應該不太可能說那種話
但難保自己嘴賤 還是給他抖了一下~
2010/03/08
大安分局通知 只好乖乖的懷著忐忑的心情去做筆錄
自7/9以來 我還真的沒看過自己有寫過啥 也總算在警局看到了
本人推文節錄如下:
「所以...是同居? 還是根本不知道IP是啥」
「為何po文要跑到對方家po?」
「huafu說今晚不讓你睡了啦.............」
「xxxx~回答一下阿」
好吧 我承認可能有妨害名譽的「嫌疑」
當「對號入座」時,或是「無視問號」時,還是「腦補功力太強」
其中一個發生時那嫌疑都還挺大的 = =
(判決也證實了以上所說無誤)
但是怎麼看都無妨害名譽的事實
連我自己想判自己有罪都有點困難阿 真不知到哪來的勇氣告我
所以呢
當我走出警局時 嘴角竟然不爭氣的上揚了
2010/04/08
偵查庭
笑著走出警局歸笑著走出警局 但畢竟對方有律師不能大意
加上想靠自己勝訴不假手他人的自我滿足 (誤)
還是乖乖的做了下功課 包括翻法條以及舊文
然後 翻開刑法我當場噴飯了
什麼10到20萬 只有500塊啦!!!
而且根本沒有啥「毀壞名聲」刑法只有「妨害名譽」罪章
以及309公然污辱和310誹謗 害我抖了幾個月都白抖了!
對了 還有根據它板資料 huafu根本不是什麼所稱的「斐炫老板」
只是一個該公司助理所共用的代表帳號而已
至於為啥有權登入 這就不得而知了(攤手)
題外話 那怎麼認為我是說她跟「老板」同居啊?
至於出庭應對的打算
很簡單的主張對方沒證據對號入座等等 照實呈述及可
反正光明磊落 真的被判了也只能喊司法不公吧~~~ > <
到了庭上 大致如以上所料相去不遠
除了是指誰的問題 我還真的不知道
(都隔幾個月了阿!連自己有沒講過都不知道了)
而法官則允許我隨後補上資料 所以才發了篇
R: [心得] 耶~我要被告了!(徵求相關備份)
來徵求鄉民推文補充證據
根據鄉民推文
不外乎p另有所指
或本人手殘按到等說法
以上資料隨及寄往法院 對清白有不少貢獻
在此再度謝謝幫助我的鄉民^^
至於法庭上有人不尊重程序而被法官說不得在法庭上喧嘩
以及某律師竟然會說出「不讓你睡四個字有隱射同居的嫌疑」無憑無據的說詞
看過就好吧^^
也辛苦這位律師了 這案子應該很難搞吧 原告無憑無據又想讓人入罪
會說這樣的話我也可以理解 畢竟是您的工作嘛!!! 不會怪你的啦~~~(拍肩)
2010/06/07
收到不起訴通知
以下節錄不起訴處分書:
誹謗部分
「其中關於同居及到對方家po文等文字,系對於告訴人以同一IP位址發表帳號不同
的兩篇文章所表示之疑問及揶揄」
「係以疑問句之方式發表,即非指摘或傳述之行為」
「為字面並無貶低告訴人人格之事,應與誹謗之要件不符」
公然污辱部分
「公然污辱之對象,尚無積極證據可證明為針對告訴人而為」
「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何妨害名譽之犯行」
雖然贏的沒有很漂亮 但至少也還了清白了
誣告準備中 有好消息再說嚕^^
最後
以上所言均為事實 歡迎查證喔
根據刑310 「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不用考慮讓我抖第二次了^^
阿 忘了說~~~
只不過她「剛好」跟斐炫同ip 「剛好」斐炫首頁上有她的名字
而她跟匪炫也「不熟」到可以半夜一兩點幫公司po文 還有公司的帳密喔^^
(如庭上所說huafu當篇文章是她代po的 就當是真的嚕~~~)
至於本案跟斐炫有沒直接關係
聽說有20個被告XDD
這我就不知道嚕~~~~(茶)
[附註]相關法條
(備而不用是最好啦^^)
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三百十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第三百十一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 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 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
者。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
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
理法則。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4項:「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
而推斷其罪行。」
司法院三十七年院解字三八○六號解釋「來電所述既非對於特定人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
自不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之罪」
大法官釋字582號「刑事訴訟法據以規定嚴格證明法則,必須具證據能力之證據,經合法調
查,使法院形成該等證據已足證明被告犯罪之確信心證,始能判決被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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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自己是否為蘿莉控 1~3 輕度 4~6 中度 7~8 重度 9~12 喂喂,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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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3.4
1F:噓 psl7634:囂張 220.133.134.93 06/08 21:21
2F:→ michaelliu:呈讓了XDD 114.25.243.4 06/08 21:23
3F:→ michaelliu:承 要來目標XX一下嗎?(誤) 114.25.243.4 06/08 21:24
4F:→ stella74814:COOL 61.217.231.42 06/08 21:24
5F:噓 shannen0530:紅的明顯一▽一 恭喜m大免罰五百 203.77.52.237 06/08 21:25
6F:→ michaelliu:誣告成功 版聚我就出一萬請客啦!!! 114.25.243.4 06/08 21:28
7F:→ psl7634:不是一人一萬我就噓爆你 220.133.134.93 06/08 21:28
8F:噓 psl7634:噓 220.133.134.93 06/08 21:30
9F:→ michaelliu:囧 剛剛發現幾乎都是關幾年 沒罰金 > < 114.25.243.4 06/08 21:31
10F:推 motostar:哈~你的也不賴^^ 59.112.242.74 06/08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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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michaelliu:現在流行噓爆啦 好玩吧~哈哈 114.25.243.4 06/08 21:34
13F:→ michaelliu:看來我另個案子有望了 m大你知道的 = = 114.25.243.4 06/08 21:34
14F:噓 payaya:酷炫屌 61.228.66.13 06/0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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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 michaelliu:炫喔~~ 114.25.243.4 06/08 21:44
20F:噓 psl7634:炫屁= = 220.133.134.93 06/08 21:51
21F:→ michaelliu:林志炫好好聽~~~ (離題) 114.25.243.4 06/08 21:54
22F:推 k59358:詳細的文章... 61.219.173.13 06/08 22:00
23F:→ psl7634:樓上居然推了... 220.133.134.93 06/08 22:03
24F:→ michaelliu:不合群阿 難得被噓的這麼爽 > < 114.25.243.4 06/08 22:06
25F:→ michaelliu:沒聽過斐炫必噓嗎?包括黑名也是 > < 114.25.243.4 06/08 22:07
26F:噓 psl7634:幫噓 220.133.134.93 06/08 22:07
27F:噓 psl7634:再來 220.133.134.93 06/08 22:09
28F:噓 yellowvicky:酷!125.231.218.168 06/08 22:10
29F:噓 psl7634:X 220.133.134.93 06/08 22:11
30F:→ michaelliu:耶X1了 不知到這次有沒希望XX ? 114.25.243.4 06/08 22:12
31F:→ michaelliu:先去蹓夠喔 開放下注回來有幾X (誤) 114.25.243.4 06/08 22:14
32F:→ morrisonsoul:只能說:法官真辛苦阿!220.136.187.188 06/08 22:15
33F:噓 bwzhan:有錯字 地檢署徵察庭 "真"茶亭XD218.167.220.171 06/08 22:25
真的耶XDD
34F:噓 OGMA:幫噓 219.71.240.189 06/08 22:31
35F:噓 drajaCLY:呵呵~恭喜啊~幫你補個噓~ 123.204.39.134 06/08 22:46
36F:噓 shannen0530:衝向xx吧 *** \(〞▽〝)/ ** 203.77.52.237 06/08 22:47
37F:噓 jimmy701010:需需 58.114.188.168 06/08 22:52
38F:噓 a120977:鬚鬚鬚!!!! 218.211.6.232 06/08 23:07
39F:→ michaelliu:蹓玩狗回來 也被咬回來了呢~~~ 114.25.243.4 06/08 23:24
40F:→ michaelliu:法官真的很辛苦 還有條伯伯也是~光看他 114.25.243.4 06/08 23:25
41F:→ michaelliu:們宣讀原告提告的內容就知道了 囧 114.25.243.4 06/08 23:25
42F:→ michaelliu:話說剛剛重翻了一下資料 還是很納悶... 114.25.243.4 06/08 23:41
43F:→ michaelliu:文內完全沒出現過'老板'或曾董之類的字 114.25.243.4 06/08 23:43
44F:→ michaelliu:那'老板'到底哪邊冒出來的? 114.25.243.4 06/08 23:43
45F:噓 viviwuwei:那對號入座之說好像又有那麼點可能了 219.85.204.102 06/08 23:45
46F:→ michaelliu:難道真..... 靠 害我抖了一下 = = 114.25.243.4 06/08 23:46
47F:→ michaelliu:阿 不是本來就在狂對號入座嗎? > < 114.25.243.4 06/08 23:47
48F:噓 viviwuwei:我又沒住比較遠 通知來得很慢耶 玲姐~~ 219.85.204.102 06/08 23:50
49F:→ michaelliu:老公~誰叫你上次那麼快...這次我先去嘛 114.25.243.4 06/08 23:53
50F:→ michaelliu:(這是什麼對話阿XDDD)_ 114.25.243.4 06/08 23:53
51F:噓 viviwuwei:我也很想知道以上是什麼戲碼來著? 219.85.204.102 06/08 23:57
52F:→ viviwuwei:我是老公?我沒福氣娶到你這麼正的老婆 219.85.204.102 06/08 23:57
53F:→ michaelliu:(拉回來) 不過妳上次比我快超多的吧 114.25.243.4 06/08 23:58
54F:→ michaelliu:亨 知道老娘正就好~~~ (自肥中) 114.25.243.4 06/08 23:59
55F:→ michaelliu:難道說這次時間要平均一下嗎? > < 114.25.243.4 06/08 23:59
56F:噓 viviwuwei:不要一直說我快,人家以為我能力不好(汗) 219.85.204.102 06/09 00:02
57F:→ michaelliu:這時就要推: 不信就算了 哼~ 114.25.243.4 06/09 00:06
58F:噓 psl7634:你快不是你不好 是他太強 220.133.134.93 06/09 00:10
59F:噓 viviwuwei:那個蜜雪兒小姐,你不信就算了 哼!! 219.85.204.102 06/09 00:18
60F:→ michaelliu:哼~哼~哼~哼~哼~哼~哼~哼~哼~哼~哼~哼~ 114.25.243.4 06/09 00:34
61F:→ morrisonsoul:搞不好 你這篇會被:p告喔?!220.136.187.188 06/09 00:44
62F:→ michaelliu:可能會被樓上v告吧 > < 114.25.243.4 06/09 00:59
63F:噓 motostar:抱歉^^原來是這樣呀^^稍早不小心推了一下 59.112.242.74 06/09 01:02
64F:→ michaelliu:哈哈沒關係啦 反正大家玩的爽就好 > < 114.25.243.4 06/09 01:09
65F:→ michaelliu:其實根本是我自己欠噓XDDD 114.25.243.4 06/09 01:10
66F:噓 ak0204995:啥時需要我陪你去開庭?? 220.134.38.80 06/09 07:45
67F:噓 power21585:.... 203.64.231.83 06/09 09:46
68F:→ michaelliu:等誣告開庭通知你嚕~~ 不過這次是前兩 140.124.47.90 06/09 13:09
69F:→ michaelliu:天才收到通知的 所以沒講~~歹勢阿!! 140.124.47.90 06/09 13:09
70F:噓 claire0212jp:good 111.184.14.163 06/09 14:48
※ 編輯: michaelliu 來自: 114.25.244.176 (06/10 01:20)
71F:噓 kiki41052:YO123.192.113.205 06/19 23:01
※ 編輯: Saxon 來自: 61.218.66.178 (06/22 11: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7.49
72F:→ michaelliu:因法務站長來信說誤刪 所以重貼 07/03 12:35
73F:→ michaelliu:為避免法律上的爭議 該MD名字及ID已馬賽克 如果想知道 07/03 12:38
74F:→ michaelliu:的請站內信給我 07/03 12:39
75F:→ flower885:原來是誤刪,難怪覺得老是看見這個... 07/03 19:31
76F:推 stabber111:...誰刪文不講的= = 07/04 09:38
77F:→ kissinwang:......因誤刪又手動置底一次,該公司又紅一次 07/06 04:34
78F:→ kissinwang:我想給翡炫一個拍拍....... 07/06 04:35
79F:→ michaelliu:不用拍匪炫喔 只是該名MD 這麼'剛好'是匪炫的而已= = 07/06 21:20
80F:→ michaelliu:順便徵求相關事件其他受害者 近期將採法律行動^^ 07/06 21:22
81F:推 kissinwang:那更該給拍拍,因為該名md結果= =........... 07/09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