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MobileComm 手機通訊討論板~~~~~~~~~~~~~~~~~~~~~~
使用本板之網友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無法配合所列條文者,請勿於本看板發文,
本板規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板務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本規定內容細
節及最終裁決之權利。
任何板規增減修改均會先行公告周知其宣導期、正式執行日期及期間處份方式,正式寫
入本板規前均依該公告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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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為PTT手機通訊板,發、推文內容須與手機通訊內容有關,並務必配合以下事項
★重點提示★
務必遵循購機/方案/Live格式與規範發文,違者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以檢舉制為主)
§
嚴禁廣告、
交易及
非學術問卷或市調
§
標題應使用
預設分類,違者
水桶3日
§轉貼
新聞時須附上
完整標題,且
內文應依
預設格式填入資料及
提供心得
§
問題請清楚詳述,
厚問文初犯14日,
再犯30日以上處分
§
贈送流量包限於
置底文章推文提供
§
嚴禁政治文章,
初犯60日,
再犯兩年起跳。
板規條文細則 (2021/10/12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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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條款
<<暫無>>
1.發推文注意事項
1-1 基本事項
A.發表文章時,須使用適當之預設分類標題(詳下文),若
未使用/錯誤/自創分類者,
違者
刪文並水桶3日。
註:錯誤分類定義:分類或格式錯誤 例:[問題 ]、{問題} 。
1.問題 2.討論 3.心得 4.購機 5.方案 6.新聞 7.情報 8.問卷(需經板主審核)
9.Live ;未於列表內之分類需經板主公告得使用(如臨時分類等)。
B.發表與手機通訊
無關之文章或
多篇推文(含暴雷文),違者
刪文甚至水桶30~90日。
C.
發文或
回文需滿30繁體中文字(不含轉貼、複製之內容),重複(OP)文、一行文、空
白文、火星文、討論點薄弱之日記與大家文及內容使用過多非繁體中文字者,違者
甚至水桶30~60日。
D.
轉錄他板文章應刪除他板推文,違者
刪文並水桶14日。
E.
發推文請注意
著作權及
智慧財產權,不得提供盜版軟體/破解工具連結或檔案,違
者
刪文並水桶60日。
F.
禁止含有色情、血腥、18禁或造成板友不適之圖片,違者
刪文並水桶180日。
G.發文
使用問卦體、
明知故問或
為問而問者,經板主認定
無討論價值之厚問文。違者
初犯水桶14日(輕微者僅刪文),
再犯水桶30日以上,若經判定為
惡意洗文,則
水桶
60日以上,使用其他分類意圖規避亦同。
H.
發文請注意標題使用,若容易誤導他人、表達不完善以及偏離文章大意,違處
刪文
並依情節水桶30日以上。
I.
嚴重鬧板(例如短時間大量重複發文又刪文、經板主終止討論之主題又刻意發文等)
經板主警告後仍持續鬧板者水桶1年,且
不適用1-5條款。
J.發張爸文者,
退文並永久水桶。
K.
禁止發布討噓文(如內容空洞或不知所云等文章),違者
刪除文章。
若同ID大量張貼討噓文,經警告後再犯者
刪文並水桶30~90日。
若明顯為引戰之討噓文,
依情節水桶30~90日。
引戰標題補充:
#1Usat5F9 (MobileComm)
L.
禁止未經允許刪除或
修改板友推文,違者
退文並水桶30日起跳。
M.
對特定品牌或事務之文章
多次惡意以推文(含推、噓、箭頭)
方式進行攻擊,經板主
查核其推文內容並討論後判定。(以檢舉制為主)
判定期間:7日內於3篇(含)以上文章內推文攻擊或於單篇文章內持續攻擊。
初犯
警告乙次,累犯
水桶180日以上。
N.
回文必須跟
首篇內容有直接關係,不可
針對回文或推文進行回文,違者
水桶30日。
O.
禁止發表或回覆易引起針鋒相對之文章,以維看板和諧及整潔。
違者依
1-2-A及1-2-D等條文
合併加重處份。
(參閱相關公告#1Z878_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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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身攻擊、影射條例
A.
對象為板友個人/群體或特定使用群之人身攻擊、嚴重挑釁、歧視言論及引戰
如:腦殘、智障、低能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用詞),違者
水桶60日以上。
B.
無證據攻擊板友為工讀生或文章為業配文者,
水桶30日。(包含但不限於工讀生、
業配、葉小姐等用詞)。
(惟內文顯有業配嫌疑經板主認定為廣宣文(2-1)者,為陳述事實,不罰。)
C.利用
無意義推、噓文挑釁他人,或因私人恩怨
針對ID噓文者
水桶30日。
D.
無助於討論之爭吵、叫囂
導致板面混亂或
惡意造謠、帶風向者,
水桶60日。
E.若
討論失控造成板面混亂,板主
將主動鎖文,並視情況中止討論串或禁止回文。
F.若有上述情形發生但
情節輕微且非累犯者,板主可僅警告不做水桶以上之處分。
──────────────────────────────────────
1-3 政治文條款
指任何可視範圍內提及敏感政治議題、人物、事件之文章/連結/圖片/黨派名稱等。
A.禁止無關手機、通訊主題之政治內容、
涉及挾帶政治議題之文章、
使用政治詞彙/
標籤(包含但不限於5毛、綠共、藍蛆、舔共)
或利用前述詞彙/標籤攻擊、釣魚其他
板友者,
初犯刪文並水桶60日,
累犯水桶兩年。
B.上述
1-3-A之簽名檔規範:經板主提醒後8小時內未更正者,
初犯刪文並水桶7日,
累犯回歸1-3-A罰則。
C.任何與板旨有關之文章因其他因素包含政治敏感內容(如:新聞),亦不得刻意或
無意的回覆敏感文字,回文違者
依1-3-A判處,推文違者
水桶60日。
──────────────────────────────────────
1-4 交易行為
A.
禁止以
出售、估價、合購、交換、轉讓、贈送、抽獎等方法
交易任何物品、資格、
服務或使用權,違者
水桶210日,發文者併
退文。
B.
折扣代碼、預購資格代碼或流量加值包等物品
僅限於置底閒聊文章贈送,禁止發文
分享贈送,且不得觸及上開條文要求報酬之行為,違者
水桶180日。
C.使用P幣、其他實體或虛擬幣交易者視同為買賣行為。(即任何交易行為)
D.
禁止徵求門號、手機、配件、預購單、序號、儲值卡、軟體、流量包等
手機門號通
訊相關物品、資格、服務或使用權,違者
水桶90日,發文者併
退文。
──────────────────────────────────────
1-5 其他事項
A.罰則至多不超過30日的
輕度違規,若於2小時內(依PTT系統時間為準)
自刪或改善者
,
不予處分且檢舉無效。
B.各項違規內容以PTT電腦板終端機呈現為準,考量眾多板友使用手機App發推文,若
因行動裝置App問題導致文章排版錯誤、誤刪推文等違規情形,板主可視況減輕至
水桶7日或免除懲罰,若再犯則回歸原罰則。
C.若
一次觸犯多項規範或累犯,板主可視況
加重罰責和累加水桶。
1-2 人身攻擊、影射條例,各項累犯合併計算:即有違該條文任一條款者。
D.若判處之
退文懲罰時限已過,改處
水桶1年取而代之。
E.發文/推文/簽名檔等
可視範圍均屬內文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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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報文章注意事項
2-1 廣告、業配文章規範
A.
禁止廣告、業配、營利嫌疑之市調問卷、明顯為業配之新聞/影片/文章或其他
1-4
規範外之
商業類文章轉/發/推文,違者依情節
至少水桶2年以上並退文。
B.文中所提供之
網站連結嚴禁使用「
紅利連結」,若經查證屬實,裁決如下:
發文者
水桶1年以上並退文;推文者
水桶2年以上。
C.張貼
感謝文者,其內容請客觀描述使用狀況/處理方式
避免廣告嫌疑,違者依情節
刪文甚至水桶30日。
D.
禁止交易,請勿發推文從事手機等相關買賣或廣告。若要討論商品,除各廠商自創
網路商店及官方授權之購物網站連結外,
其餘網址(如:通訊行、交易平台、社群網
站之交易社團)禁止,請僅以文字敘述即可,發布違規網址者
水桶180日。
E.開分身自問自答進行產品推銷之行為,視同對產品之刻意廣告宣傳,違者
發文帳號
退文並永久水桶所有帳號。
F.
影片分享必須提供觀後心得看法或對該影片內容欲討論之處,以證明非因想分享而
分享,而是有心分享,未完善者
水桶30~60日。
若
影片擁有者分享必須提供節錄足以貫穿影片大部份重點之內容,以利他人自行斟
酌點擊觀看意願,未提供者
水桶90~1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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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詐騙防治條例
A.FB購物詐騙案件較多,包括在FB、IG投放此類異常低價的商品廣告詐騙文。
若文章內容與其有關一律
水桶1年以上並退文(不接受協商)。
B.推薦折扣較高的「名店」,大部分實為周轉不靈之惡性倒閉店家。
在板上討論價格時,以
「官網(通訊行在購物平台設立之官方帳號亦同)
有表定價格
」且「具有實體店面」之店家可討論,其餘
無標價或者無實體店面者禁止討論。
C.板友推薦之店家僅供參考,其推薦內容均屬個人發言,非本板推薦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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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官方論壇情報分享注意事項
A.文章
情報若轉載自論壇或個人部落格,
請貼上完整內文。若刻意刪減內容並誘導點
擊其他網站、論壇、部落格連結者,有賺取點閱率盈利之嫌者,
刪文並水桶180日。
部分個人部落格網站預設會穿插一些廣告,使用者無法調整,因此放寬標準到內文
中不可穿插廣告外,其餘文章皆允許。
B.轉載來源若來自
官方論壇(如ZenTalk、HTC論壇)者,
請注意內容是否為一手資訊,
若屬二手資訊但發文內容卻附上論壇文章網址,而非最初來源網站者,
水桶180日。
──────────────────────────────────────
3.部分類別分類說明與規範
3-1 [購機] 分類說明
範本格式
────────────────────────────────────
1.預算範圍/考慮機種:
例:10K-20K/iPhone12 Pro Max、Note20U、XPERIA 5II
2.使用需求
(螢幕尺寸/拍照/效能/續航力/防水/記憶卡...等):
3.品牌喜好
(不要XX品牌,要OO品牌):
4.補充說明
(補充上述未提及之其他需求):
────────────────────────────────────
說明與發文規範:
[購機] 若需板友推薦行動通訊產品(手機、平板等),請使用購機分類。
A.購機前請先做功課與爬文,若發表相同需求之問機文將刪除文章。
B.
發文標題須附上預算/機種/需求(三擇一),並在
內文依格式填寫預算/機種、需求
、品牌喜好和補充說明。
C.
發文標題之價格須以阿拉伯數字或中文標示,機種須寫出型號(
若無法全部列上,
請於內文格式補上)
例:
15K長輩機 (○)
一萬內高續航機種 (○)
ZF5/POCO F1/Nokia 8.1選擇 (○) (寫出有哪幾款手機)
錯誤範例:
請推薦長輩機 (✕) (沒有價格)
請推薦20K內手機 (✕) (沒有需求)
請推薦以下三款手機 (✕) (沒寫出哪些手機)
D.
購機文刊登後,須於發文起2日內,於內文推文/編輯/回覆板友建議
E.
有違 [購機] 格式與規範發文,處以
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以檢舉制為主)
───────────────────────────────────────
3-2 [方案] 分類說明
範本格式
────────────────────────────────────
1.當前資費和到期日期:
例:XX499,即將到期
2.使用需求
(吃到飽/4G或5G/通話量...等):
例:不須吃到飽/希望是5G/通話量高
3.常出沒地區:
4.NP/續約/新辦
(請填欲辦理之合約方法):
5.預算範圍:
6.補充說明
(補充上述未提及之其他需求):
聲明:根據板規1-4相關細則,本板嚴禁發、留言徵求電銷,請勿以身試法(請勿刪除)
────────────────────────────────────
說明與發文規範:
[方案] 指電信(官網)優惠、資費比較/需求、繳費等和電信相關之問題。
A.問方案前請先做功課與爬文,若已有發表相同需求之方案文將刪除文章。
B.
發文標題須附上價格或電信,以及簡單需求,在
內文依格式填寫當前資費/需求/欲辦
理辦法/預算範圍和補充說明。
C.發文標題之
價格須以阿拉伯數字標示。
D.
問方案刊登後,須於發文起2日內,於內文推文/編輯/回覆板友建議。
E.
有違 [方案] 格式與規範發文,處以
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以檢舉制為主)
F.
無關資費比較/需求等問方案外之方案文,不受上述3-2-B至3-2-E規範影響。
──────────────────────────────────────
3-3 [新聞] 分類與說明
範本格式
────────────────────────────────────
1.原文連結:
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2.原文標題:
標題須完整寫出(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
例:蘋果日報/王大明(若無署名作者則不須)
4.原文內容:
請刊登完整全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5.心得/評論:
內容須超過繁體中文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說明與發文規範:
[新聞] 內容須與手機通訊有關,同時須注意智慧財產權。
A.
轉錄、轉貼新聞或網站之文章時,須使用原文標題,並在
內文依格式填寫連結、標
題、來源、內容及心得,連結須可正確連結,
若原標題過長,請於內文格式完整填
上,有
修改新聞內容者須以色碼標示。
B.新聞
標題須符合內文,且不可分享標題含有誇大、含糊不清或過於主觀之新聞。
C.
心得須達繁體中文30字以上,20日以上之舊文,須超過250字(不含標點符號)。
應提供對該則新聞之看法、評論或補充事項,若非視同未提供。
D.
禁止假借新聞挾帶廣告/業配(2-1)、政治文(1-3)。
E.原文
若非繁體中文者,須以繁體中文翻譯至可閱讀狀態
F.新聞重複發佈(OP)者,刪除文章。
G.轉錄他板新聞應刪除原推文,以尊重各板不同板風。
H.
有違 [新聞] 格式與規定發文,處
刪文及水桶14日,
累犯者加重至一個月起跳
另有罰則者不在此限。
──────────────────────────────────────
3-4 [Live] 分類說明
範例格式
────────────────────────────────────
1.發表會名稱:
2.發表會時間:
3.發表會內容:
簡單陳述可能發表/期待的項目,須超過30個繁體中文字(不含標點符號)
4.直播網址:
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
說明與發文規範:
[Live] 須為和手機通訊有關之相關新產品、技術、服務發表會。
A.Live文
限於直播前2小時刊登,一場以1篇為限,請自行填上([Live]<-空半格)分類,
並在內文依格式填寫,連結須為官方連結,發文後可申請置底,置底期限為1天。
B.Live文重複發佈(OP)者,
須於30分鐘內刪除。
C.
禁止修改轉播連結或發/推文散播挖礦、病毒網址,經檢舉證實,
各處水桶5年並得以
退文。
D.
發文、推文張貼
非官方、營利轉播連結者,
刪文並水桶90日。
E.
有違 [Live] 格式與規範發文,處以
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以檢舉制為主)
──────────────────────────────────────
3-5 [問卷] 分類說明
範例格式
────────────────────────────────────
1.同意發放問卷之板主:
2.問卷全名:
3.研究目的:
請扼要陳述
4.研究者姓名/隸屬單位:
例:王大明/✕✕大學○○○所
5.聯絡人姓名:
6.聯絡方式:
7.問卷連結:
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
說明與發文規範:
A.
研究主題須和行動通訊有關,並僅接受學術性質或政府機關委託之調查問卷
B.發文標題請清晰描述問卷主題,並自行填上([問卷]<-空半格)分類。
C.
發文前請先站內寄群組信予板主群,經所有板主一致認可後方可發文
未經
任一板主允許發表/重發均不得自行發文,違者處
水桶半年。
未經
所有板主允許發表/重發均不得自行發文,違者處
水桶7天。
D.不得使用有紅利相關功能之網址,否則依照2-1-B判處。
E.聯絡方式不得為社群網站帳號或站內信、匿名轉信信箱。
F.填寫問卷之抽獎/贈送活動不受1-4(交易行為)限制。
G.
有違 [問卷] 格式與規定發文,處
刪文及水桶14日,
累犯者加重至一個月起跳
另有罰則者不在此限。
──────────────────────────────────────
4.板務規範
檢舉違規、板務建議事項統一由
MobilePicket板處理,詳細辦法與規定請至該板查詢。
除分身檢舉外,違規文章超過60日者,不予受理。水桶以上之懲罰,板規不朔及既往。
勿使用站內信檢舉,板主將不予處置,請依板務板檢舉程序進行檢舉,並遵守板規。
A.本板設有板務板,發文
討論板務、判決結果者,
刪文並水桶90日。
B.本尊
水桶期間使用分身發文/推文者,
分身永久水桶,本尊依原判決加倍處置,反
之亦同。
補充:原判決加倍處置 = 原審判時間*2 - 已水桶時間
C.若ID被站方列為問題使用者或判斷為廣告、農場文推文機器人,
板主可檢附相關證
據後進行預防性水桶並公告周知以絕後患。
D.除水桶或其他處分外之違規文章,文章將會主動刪除。退文文章將備份至,
其餘處分則不主動備份,若有備份須求請來信詢問。
E.
非公告或置頂閒聊文,禁止討論友站(非手機/檢舉板的所有事物)板務與規範,違
者
水桶30日。
F.在公告或置頂閒聊文討論上述4-E時,內容
須有助於板務運作,違者水桶30日。
G.
任一板規若有疑慮和未盡事宜,板主保留解釋權力並隨時於公告後修正。
H.若看板有突發狀況而發布臨時規範時,應給予至少
兩小時緩衝期限,
緩衝期限內初
犯者不予水桶或退文。
I.
新增板規、臨時規範或補充公告應寫入本板規內(或加註該文代碼),若新規置底公
告
超過30日未寫進本板規內者,該公告自動失效。
J.遭刪除之違規文均註明所犯條文,板眾們請自行查詢條文編號。
(參閱附錄)
K.受水桶、退文裁罰之文章均
備份於內,若有疑慮者請先至查詢。
僅刪文之文章請向板主提出原文查閱申請,以釐清裁罰原由。
──────────────────────────────────────
【附錄】
文章遭刪除原因查詢教學
若搜尋不到自己的文章,意即已違反板規遭刪除,可利用此方式搜尋違規原因
Step1:於看板列表內按下“/”找標題功能
(/?a)找標題/作者
Step2:輸入自己的PttID
搜尋標題:
MobileComm_
Step3:若有遭刪除之文章將顯示列表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001 1/1 - □ (已被╳╳板主刪除) <ID>
違規條文編號
*系統於
每週日重啟後自動清空已刪除文章記錄,搜尋不到已刪除文章屬正現現象。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obileComm/M.1632715576.A.195.html
修正部份條文提及之錯誤條文編號
※ 編輯: 01/09/2022 19:54:54
補充條文3-3-B敘述
※ 編輯: 03/01/2022 13:12:54
新增3-3-B(原條文編號向後遞延)
※ 編輯: 04/20/2022 20:16:54
修正3-1-B條文規定
※ 編輯: 05/31/2022 13:22:38
修正3-5-C條文流程
※ 編輯: 07/25/2022 14:53:59
修正3-5-C條文罰則
※ 編輯: 08/17/2022 16:31:26
#1Z878_xo公告寫入1-1-O條文
※ 編輯: 09/23/2022 16:44:58
補充條文1-5-C敘述,並於2023/01/01起施行
※ 編輯: 12/18/2022 19:38:21
修正條文1-1-G、1-4-A及1-4-D罰則
※ 編輯: ginlom (125.231.161.169 臺灣), 10/23/2023 14: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