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oon (cuz I bel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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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黃志瑋30歲學無止境 嗆兵役科撇逃兵
時間Wed Nov 23 11:22:02 2011
2011.11.23 蘋果日報
江祥綾、王華╱台北報導
31歲的明道大學念11年,接連換5所學校,遭質疑閃躲兵役,圈內一票「閃兵族」更被
罵到臭頭,國防部訂定「藝人條款」,新增「就讀大專院校以下進修學校不得超過28
歲者」同樣不得緩徵,昨30歲「老學生」黃志瑋不爽政府修法,怒嗆兵役科:「我不
是逃兵,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規劃,我想什麼時候當兵就去當兵!」
黃志瑋現就讀東南科技大學二技企業管理系,光大學就念了6年,昨他在《百萬大歌星
》錄影前被問及閃兵話題,臉色微怒,他對記者強調:「我要講清楚,什麼叫逃兵?
真的很難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規劃,按照人生規劃就是逃兵嗎?我不是逃兵。」
不爽藝人條款 適用舊制
為防堵藝人假借就讀進修學校之名逃避服兵役義務,政府新增「藝人條款」,將修改
「免役禁役緩徵召實施辦法」第15條第4款,除原規定「超過33歲仍未畢業者」不得緩
徵外,新增「就讀大專院校以下進修學校超過28歲者」同樣不得緩徵。
政府大動作修法,黃志瑋猛嗆:「政府今天因為看到記者一直寫(閃兵話題)而改變
政策,是不是自己該好好想想,當初為什麼制定這樣的政策?」
他也表示,18歲那年就收到兵單,之後每年會固定收到,由於在學,因此兵單會由學
校教官轉寄給兵役部暫緩,他也強調新法對自己並無影響:「我還是屬於舊制,舊制
規定是33歲當兵,我就依規定辦理。」他不爽被指「閃兵族」,還說:「若真要逃兵
,我就出國不回來了,但我每年都有出國商演機會,我也沒因此逃掉啊。」對此,國
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義務,藝人應考量社會觀感,而且
服兵役也有助於個人形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834842/IssueID/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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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binzzz:學無止境是這樣用阿? 11/27 01:07
2F:→ renelove:「我想什麼時候當兵就去當兵」? 法律規定還要看你臉色? 11/27 09:24
3F:推 celipliz:不想當兵就直說, 牽拖那麼多 12/01 03:45
4F:推 mnb8:舊制規定是33歲當兵?又不是念博士,有人可以那麼晚還不當兵? 12/05 17:01
5F:→ mnb8:沒故意延畢,可以不去當兵嗎? 真的睜眼說瞎話 12/05 17:02
6F:推 bkm1:我同學大學念六年 博士念七年 真的33歲才要當兵..... 12/17 21:49
7F:推 taomy:這樣講大家乾脆都80歲再去當好了....... 01/29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