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sign0606 (飛)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Re: [問題] 領半俸只能領一份的黑寡婦條款?
時間Wed Oct 29 18:01:33 2025
※ 引述《nightstalker ()》之銘言:
: 約略民國九十幾年聽教考銓的老師說遺屬年金,原本沒規定配偶只能領一份半俸,造成有陸配連嫁九個老榮民,領了九份半俸,才修法限未再婚配偶才能領半俸。
: 耗時搜尋,找不到當年新聞,請問有板友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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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146P.
應該是說
領取半俸之遺眷
如再婚
就失去領取前一任配偶之半俸
另榮民再婚
再婚配偶須年滿65歲 婚姻關係存續須滿15年 在榮民往生後 才有資格申請半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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