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kuang (歪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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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貪400元差旅費 陸軍士官長被重判1年2月
時間Thu Mar 27 19:28:45 2025
貪400元差旅費 陸軍士官長被重判1年2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93563
自由時報2025年3月27日〔蔡彰盛〕
陸軍北測中心潘姓二等士官長明知自己並未實際參與招募人才業務,竟在群組傳訊佯稱與
招募組王姓下士前往,藉以詐領400元差旅費,結果被上級抓包移送法辦,新竹地院將潘
男依偽造文書罪重判1年2月,承辦廖姓上尉與王姓下士也被判處徒刑1年。
法官調查,廖男為北測中心基管科上尉後勤官兼招募組負責人,負責統籌招募業務及招募
差旅費核銷業務,王男為陸軍教育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招募組下士,潘男為北測中心二等士
官長。
廖男、王男明知教準部核撥之招募工作經費,為專款專用,竟為貼補實際駕車人員油資,
由廖指示王將不實內容登載於出差旅費報告表,詐領五次共4196元。
此外,潘男則在「北測中心招募團隊」群組,傳送訊息佯稱與王男有到關西營區執行招募
任務,藉以詐領 400元差旅費。
經北測中心發現潘男未按時至關西營區執行招募任務,經行政調查並報請憲兵指揮部清查
歷次執行招募任務實際執行情形及申報差旅費單據內容,始悉上情。
法官審酌被告3人具有現役軍人兼公務員身分,本應恪遵職守,廉潔自持,以維護公務執
行之純正,明知經費應據實核銷,卻因貪圖小利,鋌而走險,以登載不實公文書而行使之
,損害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承辦人員審核經費控管之正確性,顯乏法治觀念,
破壞公務員廉潔形象。
最後法官依現役軍人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判處廖、王有期徒刑1年,並
應向公庫支付6萬與8萬元。潘男被判1年2月,並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3人均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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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opoting: 老a又負責跑招募,那麼爽還要貪差旅費, 118.171.64.87 03/27 20:56
2F:→ popoting: 死好…… 118.171.64.87 03/27 20:56
3F:推 chinaeatshit: 早知道叛國就好了 40幾萬頂多判5年 36.228.19.212 03/27 22:20
4F:→ TaiwanUp: 還有前科 不是只有五年 27.53.115.221 03/28 11:09
5F:推 ga652206: 反觀賺太陽能板回扣的 這賺皮毛就被抓 118.232.27.217 03/28 12:00
6F:→ Electroche: 還好吧! 緩刑2年 不用被關 122.254.1.172 03/28 18:00
7F:→ daimo: 有出去但領不到差旅的大有人在 111.250.99.182 03/28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