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324 (冬城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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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
時間Wed Oct 14 12:44:12 2020
這次教召年限延長事件,國防部主要是根據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
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
退伍後八年內,以四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二十日。但
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
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
但這條文仔細一看,根本大有問題啊!
教召期間視同現役軍人,對人民的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
但法律雖然定了一個年限,次數及時間的標準,
卻又授權給國防部可以無上限地往上加。
講最極端的情形,今天就算國防部說
每次教召的時間要延長到1萬年,
理論上也是合法的,
實際上的效果等於說是
國防部可以單方面地強制所有義務役服役到除役年限為止,
甚至還不用給任何休假,因為是教召期間!
這樣的法律規定,各位不覺得很荒謬嗎?完全地違反比例原則。
如果國防部用這種違憲的法律延長教召年限,
做出的行政處分(核定教召人員)自然也是違法的。
如果國防部執意用這條延長教召年限,
退伍超過8年被教召的義務役應該可以提起集體訴訟,
除了該條文無上限的授權明顯違憲(違反比例原則)外,
只延長義務役而不延長訓練役年限的作法也違反平等原則。
當然,除了這條以外,兵役法本身本來就已經有太多問題,
爭議最大的女性不用服役的問題,相信已經不用我再多提。
除此之外,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只代表必要時國家可強制人民服義務役,
但不代表可以把義務役當廉價勞工,甚至是奴隸來剝削(時薪8塊半)!
現行的制度已經存在太多的不合理,
而國防部現在甚至還想要再增加更多的不合理,真是荒謬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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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agoga: 當義務役的只剩少數人,我同學九成替代役( 27.52.4.84 10/14 12:46
2F:→ gagoga: 國立學士,碩士) 27.52.4.84 10/14 12:46
3F:推 fawangching: 誰能擋回這個爛政策 我投爆他 49.216.34.179 10/14 12:51
4F:推 lelu: 民國36年立法耶,這27條是什麼時候的? 59.124.79.162 10/14 12:56
5F:→ lelu: 說要轉型正義,這種法條有正義嗎? 59.124.79.162 10/14 12:57
6F:→ lelu: 這法條是打鬼子要用的吧? 59.124.79.162 10/14 12:58
7F:→ lelu: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立委都在睡喔 59.124.79.162 10/14 12:58
8F:推 zebracoco: 推,但是我相信一定沒人想改,主要是這 110.30.8.251 10/14 13:05
9F:→ zebracoco: 牽扯到誰要去上戰場 110.30.8.251 10/14 13:05
10F:推 paul1951: 腦包高官阿只會治標不治本,15年到了是 114.137.16.160 10/14 13:20
11F:→ paul1951: 不是還要再來一個15年,去的永遠同一群 114.137.16.160 10/14 13:20
12F:→ paul1951: 人有屁用,打仗只有我們在打其他人都旁 114.137.16.160 10/14 13:20
13F:→ paul1951: 邊納涼是不是 114.137.16.160 10/14 13:20
14F:→ flybow: 嗆對岸嗆很大嗆很爽 總是要有代價的 163.29.179.208 10/14 13:48
15F:→ flybow: 只不過這個代價 7年級當兵的要多負啊 163.29.179.208 10/14 13:49
16F:→ purpleboy01: 不覺得女性免服役有多大問題122.116.162.242 10/14 13:52
17F:→ purpleboy01: 至少他也不會是主要問題122.116.162.242 10/14 13:52
18F:推 dd8818ois: 建議開戰先打掉那些整天喊台灣不怕打 1.174.13.68 10/14 14:23
19F:→ dd8818ois: 的嘴炮官員 大家一起在前線 1.174.13.68 10/14 14:23
20F:推 swgun: 授權明確性確實有問題114.136.220.174 10/14 17:47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10/14/2020 18:05:58
21F:推 herro760920: 真的開戰一定要先斃掉廢物官員跟閃兵 111.71.106.51 10/14 18:03
22F:→ herro760920: 覺青,有他們在也絕對打不贏 111.71.106.51 10/14 18:03
23F:推 vanattenhove: 拜託誰快去連署釋憲 投爆他 101.12.63.133 10/15 00:09
24F:推 nitero: 這件事的確應該被重視 112.78.67.28 10/15 00:33
25F:推 oneloveone: 要先到教召令後再打行政訴訟比較有可 27.247.200.82 10/15 00:54
26F:→ oneloveone: 能可以釋憲 27.247.200.82 10/15 00:54
27F:推 Jamal: 近期接到教召的板友是否可以先提出行政訴願 1.162.218.55 10/15 02:08
28F:→ Jamal: 應該是屬於撤銷訴願 之後才能打行政訴訟? 1.162.218.55 10/15 02:10
29F:→ Jamal: 用盡審級救濟途徑之後才能申請釋憲 1.162.218.55 10/15 02:11
30F:推 Jamal: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專業的板友可以為我們解惑 1.162.218.55 10/15 02:14
31F:→ raphael1994: 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並取得最終確定終 36.236.36.249 10/16 00:31
32F:→ raphael1994: 局裁判 36.236.36.249 10/16 00:31
33F:推 ROCAF: 依法治國 所以法律人要被教召才會重視 203.69.87.68 10/16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