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mi (春爛漫!戀爛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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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陸一特」3年兵沒法源 老兵擬求償
時間Sat Dec 11 14:37:02 2010
很多現在40、50歲,當過兵的中年男性應該都有印象,當年陸軍抽籤有分陸一特和陸二特
兩種籤,抽中陸一特是3年兵,硬是比別人多當1年,現在有人發現,當年軍方是以行政命
令,臨時召集延長兵役,根本沒有法源依據,因此要軍方賠償1年的青春歲月,國防部回
應會研究法令,目前沒有定案。
民國60年到76年間當兵的壯丁,很不喜歡抽到這支籤。電影「報告班長」對白:「陸軍第
一特種兵,這手比較髒,抽到籤會倒楣。」
因為一樣是陸軍,同梯入伍的抽中陸二特,2年,陸一特就偏偏是3年兵,現在才被發現,
原來法律規定陸軍兵役就只有2年,多當1年根本沒有法源,早就退伍的老兵們可冤枉了。
陸一特退伍軍人:「會啦,怎麼不怨嘆,人家先入伍的都可以先退伍,怨嘆也沒用,時機
不一樣啦。」
這16年內抽到陸一特多當1年的,估計有50萬大軍,當初軍方是因為大陸來台的部隊,大
量屆齡退役,人力不足,才以行政命令臨時召集的方式,延長1年兵役,現在有人覺得不
公平,向立委陳情,要求政府以志願役士官兵標準,乘三倍金額補償。
陸一特退伍軍人:「依物價的話,應該是30幾(萬)吧,應該是2百萬,對,1年我們可以賺
2百萬。」
國防部發言人虞思祖:「我們會根據當時頒定的法令規章,去研究它的適法性,做審慎研
議,後續處理的原則。」
服義務兵役,沒人願意不合法令多當1年兵,但現在年代久遠,賠償總數又可能是一大筆
數字,到底怎麼辦,國防部又得傷腦筋。
◎畫面翻攝YouTube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ehmin2010121112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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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裡面只有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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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ve9005121:「陸軍第一特種兵,這手比較髒,抽到籤會倒楣。」XD 12/11 14:42
2F:推 shinjiboy:我以前有個球友也是當三年兵,有次聊天他提到當兵三年就 12/11 16:22
3F:→ shinjiboy:很生氣,還說能不能要求國賠 12/11 16:23
4F:→ shinjiboy:想不到真的給他說中了~ 12/11 16:23
5F:推 gofgk:一個人200w 50w人就一兆了耶.最好是有可能= = 12/11 18:52
6F:推 piadora:不是用退伍之後 馬上補一張招集令 解決適法性嗎 12/11 19:31
7F:→ cuore5470:以行政命令限制憲法上所賦予的人身自由是違憲的 12/11 21:08
8F:→ SPIII:200w....先喊先贏? 12/11 23:34
9F:推 guguchick:如果這個成案,哪之前行政命令提早退伍的不都要回去重當? 12/12 00:26
10F:推 hateking:我爸說最幹的是學弟來部隊後,學弟退伍他還沒退... 12/12 02:19
11F:推 Neno:如果成案,之前提早退伍的我很樂意退錢啊,反正一小時8塊(煙) 12/12 10:45
12F:→ Neno:任何時候在當兵的你跟他說如果可以退早退伍,一小時用8塊跟你 12/12 10:46
13F:→ Neno:買,你要不要提早退伍? 我想可能義務役會100%的人都辦理XDDDD 12/12 10:46
14F:推 jcll:是用當時志願役士官的薪水 應該一個月也只有幾千 12/12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