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boxps33 (前進突刺!!!刺!!)
標題[新聞] PTT上打筆戰、笑人菜 百名網友遭告
時間Wed Nov 17 17:25:27 2010
※ [本文轉錄自 xboxps33 信箱]
作者: CrazyKill (瘋狂屠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PTT上打筆戰、笑人菜 百名網友遭告
時間: Wed Nov 17 10:19:30 2010
http://news.msn.com.tw/news1940563.aspx
到底是現在的網友太過口無遮攔、沒有口德,還是越來越多人受不了他人的閒言閒語?
最近國內最大BBS站PTT接連發生多起一人告多人的案件,當事人因遭其他網友批評、
譏笑,或是與人筆戰,最後憤而告上法院,1人連告百人,讓立委憂心網路興訟浮濫的
問題。
為了生薑能不能治脹氣的問題,中醫系畢業的廖先生在PTT的醫療板上提出資料與網友
筆戰,沒想到,他卻因此遭到對方控告妨礙名譽,為此,他最近經常得從彰化北上出庭。
事實上,就因為一個生薑治脹氣的問題,該名帳號w開頭的網友一口氣控告57名網友!
該名帳號w開頭的網友被其他網友發現,他雖然時常好心在PTT的各式看板上提供建議,
但當中卻漏洞百出,或根本就是一些是是而非謬論,因此不少網友都會提出相關資料加
以辯駁,也有板主當他是來亂的,因而禁止他發言,沒想到他卻因此控告眾多網友含板
主,總計應有百人以上。
也有當兵中的網友不滿快退伍還會因ECFA遊行遭管休,在PTT軍旅板上抱怨表示要打1985
投訴,不但沒得到安慰,反而遭其他網友批評「沒抗壓性」、「草莓」、「沒有責任感」
,也有人認為快退伍了還搞不清楚狀況,諷刺「好重的菜味」、「快把地上菜蟲撿一撿」
,而發表以上這些言論的網友也全都被他告。
立委黃偉哲憂心,現在很多網友被講一不服氣就告人,而且每次都多達20人以上,根本就
是「濫訴」,不但耗費國家資源,同時他也懷疑可能有人藉此牟利,有心人故意發表爭議言
論,接著再藉由濫訴強迫被告和解,從中賺取民事和解金。
法務部檢察司陳情科李貞慧科長則建議,網友在評論時,最好是要「對事不對人」,避免
涉及人身攻擊的字眼,以免構成了誹謗罪,畢竟有些發言可能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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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11.1
1F:→ victoryss:疑心病很重? 11/17 10:19
2F:→ ERQQ:五樓超菜 11/17 10:20
3F:推 qazz123123:假如後面枷花呢 11/17 10:20
4F:→ laukinming:5F 11/17 10:20
5F:→ kenta168:我要告你 11/17 10:20
6F:推 ianian45:比較想看順姨告人 11/17 10:20
7F:推 BRANFORD:比較好奇W是哪位 11/17 10:21
8F:推 lin793156:告什麼告? 11/17 10:21
9F:推 lats:5樓超配合 11/17 10:21
10F:推 Ayaun0417:濫訴 11/17 10:21
11F:推 sciv:跟鄉民認真 ... 11/17 10:21
12F:推 c2yuan:這個為什麼會受理啊?就算沒罪, 那南北奔波的損失呢? 11/17 10:21
13F:推 kanu1216:似是而非....記者的中文造紙真好 11/17 10:21
14F:→ Roystu:vegetable 11/17 10:21
15F:推 ballball520:現在連這種錢都要有想賺= =a 11/17 10:22
16F:推 kopune:有錢告人的大少爺 11/17 10:22
17F:→ AmekawaKou:昨天不是有人提大約是哪個版 就有推文說 我是x同學 11/17 10:22
18F:推 bg00004:我現在是對事情本身的問題... 11/17 10:22
19F:→ AmekawaKou:請您刪除本文 結果該篇就立即自D的情況嗎? 11/17 10:22
20F:推 candon:那一堆鄉民都要被少女告死了! 11/17 10:23
21F:推 ascii:結論:不要逞口舌之快 11/17 10:23
22F:→ asd25:好在 我沒逛軍旅板= = 11/17 10:23
23F:推 happinessum:$$$$$$$$$$$$ 11/17 10:23
24F:→ hatenese:========= 最強大絕~非砍帳號莫屬XD ========== 11/17 10:23
25F:→ sohate5566:這裡也差不多了 11/17 10:23
26F:推 dnzteeqrq:浪費司法資源 11/17 10:23
27F:→ bg00004:如果被告無罪~那是否可以反告污告呢? 11/17 10:23
28F:推 gihunter:開庭是一起還是分開阿? 11/17 10:23
29F:推 lauto:可以順便辦版聚 11/17 10:24
30F:推 JackX:幾梯的? 11/17 10:24
31F:噓 realmd:濫訴個鳥,言論自由就是這樣,什麼都能說,說什麼都要負責 11/17 10:25
32F:推 solonwu:死魚被告還算是好的,至少不會被求償 11/17 10:25
33F:推 doreme:我退伍時,還沒有軍旅版 11/17 10:26
34F:→ artywu:是是而非?? 11/17 10:26
35F:→ realmd:說的時候很爽很開心,被告了就不要上來哭哭喊濫訴 11/17 10:26
36F:推 darkgoblin:也好 一堆鄉民口無遮攔 11/17 10:26
37F:推 lopas:告的好 11/17 10:26
38F:推 Erwinx:八卦板沒口德的一堆 還不都沒事 11/17 10:26
39F:→ AmekawaKou:小心喔,事主也會來這邊看文 說話前請三思 11/17 10:27
40F:推 CavesBooks:行使抵抗權 大不了跑來抓 11/17 10:27
41F:→ doreme:以後罵人有病,要說他身體不舒服,罵幹妳娘,要說妳爸做的 11/17 10:27
42F:推 WizZ:還好我只罵馬英九跟吳敦義 他們寬宏大量不跟小民計較的 11/17 10:27
43F:推 kgh:你要提言論自由的話 其實提告也是個人的權利.. 11/17 10:28
44F:推 kenta168:被告又不會怎樣 哭哭哩! 11/17 10:28
45F:→ doreme:很好 11/17 10:28
46F:推 j07242054:如果5f是認真的呢... 11/17 10:28
47F:推 kopune:罵人的不對 但告人的明顯抗壓性太低 除非以後都不用工作的 11/17 10:28
48F:→ kgh:只是看你敢不敢和怕不怕麻煩 11/17 10:28
49F:→ WizZ: ~~~~~~~~~~~~~~~~~~ 中 11/17 10:28
50F:→ kopune:大少爺 不然出社會工作會更慘y 11/17 10:28
51F:→ besamey:連好重的菜味都被告 這也太誇張了 11/17 10:29
52F:→ CrazyKill:剛剛有人說"造紙"... 是造詣吧 11/17 10:29
53F:→ cheko:阿就是菜 這樣也可以腦羞 死草莓 11/17 10:29
54F:噓 mirce:還不都教育部跟怪物家長搞出來的 這批是第一批 後面還有很多 11/17 10:29
55F:推 gihunter:大概是有錢的大少爺吧...有的老闆罵更兇... 11/17 10:29
56F:→ mirce:從小學開始到高中 老師管教就告老師 大學跟同學筆戰輸了... 11/17 10:29
57F:推 gogoegg:HAOTZAI 11/17 10:30
58F:→ mirce:廢話 當然告他阿 歸根究底 還不都立委的德政 不得體罰... 11/17 10:30
59F:推 Benjamin901:剛剛去朝聖回來 11/17 10:30
60F:噓 williebom:吵不贏就放大決亂告 不就跟小學生打架打輸了找老師一樣 11/17 10:30
61F:推 valenci:告贏回來說告贏吧(不嫌司法麻煩的話) 11/17 10:31
62F:推 fakgodskings:還好,我根本不去那裡逛 11/17 10:31
63F:→ mirce:引發的後續效應 軍中有句 "將帥無能 累死三軍" 的名言... 11/17 10:31
64F:推 monarch0301:大家都看熱鬧的鄉民別這麼認真好嗎 11/17 10:31
65F:→ libramog:所以下次笑人新警察也有可能被告!? 11/17 10:31
66F:→ valenci:說菜不會構成啦 11/17 10:32
67F:推 Crazyfire:百人斬..... 11/17 10:32
68F:→ mirce:改一改 套用在社會上也可...教育部跟人本...幹的好... 11/17 10:32
69F:→ CrazyKill:本版也是啊,一堆人喜歡噓... 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11/17 10:32
70F:推 KIDDLEE:告人到底要不要花錢阿?告人者要到庭嗎?還是委任律師就好 ? 11/17 10:33
71F:推 gihunter:這樣說人菜鳥也會被告囉? 11/17 10:33
72F:噓 Isoroku5566:噓是因為覺得紅色比較漂亮 這樣也可以告? 11/17 10:33
73F:→ mirce:這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 因為台灣的國民義務教育只會教出流氓 11/17 10:33
74F:→ valenci:沒有責任感 也不成 屬合理評論 11/17 10:33
75F:推 Seki:沒責任感和沒抗壓性這個也告的話還挺誇張的.... 11/17 10:34
76F:噓 weselyong:"是是而非"我比較擔心記者普遍中文水準不足的問題 11/17 10:34
77F:→ mirce:而究其源頭...推手是誰? 那些推手又有多少人把孩子真的丟進 11/17 10:34
78F:推 ilktw:醫療版版名是什麼呀? 11/17 10:34
79F:→ williebom:現在的家長問題更大吧...人格養成要怪學校還是家庭= = 11/17 10:35
80F:→ meowyih:噓是因顏色漂亮?那寫個三字經也可以說是喜歡它的筆畫呀:> 11/17 10:35
81F:→ Isoroku5566:沒抗壓性也可以告阿,鄉民也可以告 天才也可以告。 11/17 10:35
82F:→ mirce:自己一手搞出來的義務教育中 而不是找時雨 二信 建中等名校 11/17 10:35
83F:→ Isoroku5566:要告似乎是只要爽就可以告了, 只是會不會起訴。 11/17 10:35
84F:→ Seki:照這標準以後退伍出社會大概動不動就要告主管了.... 11/17 10:35
85F:→ veralii:黃偉哲是鄉民嗎? 11/17 10:36
86F:推 gihunter:他怎麼不告軍官或士官阿~那種的講話不是更難聽嗎? 11/17 10:36
87F:→ p20162:連偵辦的人看到這個都會心一笑... 11/17 10:36
88F:→ Isoroku5566:歪國人手上刺寒冷殺人魔 不就是因為覺得字型漂亮。 11/17 10:37
89F:→ searoar:wizz出來面對!! 11/17 10:37
90F:→ valenci:只是被告如果怕麻煩 原告就賺到了 11/17 10:37
91F:→ valenci:百人偵察庭 還是分兩次? 11/17 10:37
92F:推 tks9527:我覺得這種人也有存在的必要,省得身邊的人老是把貶詞掛 11/17 10:37
93F:→ tks9527:在嘴邊,傷了人也覺得沒什麼。 11/17 10:38
94F:→ CrazyKill:我覺得跟教育無關; 以前的教育也是很爛啊 11/17 10:38
95F:→ CrazyKill:以前的人確實比較少告人,但是卻常常打人,罵人 11/17 10:39
96F:推 gihunter:現在是要搞一言堂就是了?只能褒不能貶? 11/17 10:39
97F:→ Isoroku5566:我覺得這種法 要修掉 或是被告 可以有求償行為。 11/17 10:39
98F:→ williebom:反正現在人都只會怪教育 孩子不乖就說是學校的錯 拜託 11/17 10:39
99F:推 mongobin:推樓上 11/17 10:39
100F:→ williebom:自己反省一下好不好= = 學校是要幫你養小孩喔 11/17 10:39
101F:推 sugizo0:太弱了,難道之前我接到一個「幹你娘」的水球也要告對方嗎 11/17 10:40
102F:→ valenci:貶詞也要看構不夠成呀 抄抄也能當記者喔? 檢說不構成 11/17 10:40
103F:→ CrazyKill:5,6年級常常罵人,打人,7年級則是告人,有差嗎??? 11/17 10:40
104F:→ valenci: 水球不符公開要件 11/17 10:40
105F:→ beckerham:那銳寶貝不就可以告上千人.... 11/17 10:40
106F:→ sugizo0:自己自尊心禁不起打擊最好回家找老目討拍啦~ 11/17 10:40
107F:→ mongobin:我也覺得跟教育無關 11/17 10:40
108F:→ carnie:如果真要告的話 Hebe都沒吭聲 11/17 10:40
109F:推 IQ120:那楊臣又也會來告一下嗎? 11/17 10:44
110F:推 widec:哪個W啊? 不是俺 11/17 10:44
111F:→ WowProctor:曉a史: 怒告 萬名網友! 11/17 10:44
112F:推 e1608:=========我要告以上全部網友,原因:我高興。============= 11/17 10:46
113F:推 Erwinx:酸民罵人時不是就有被告的心理準備了嗎? 何須大驚小怪 11/17 10:48
114F:推 aerith0530:"是是而非"是哪招~ 11/17 10:48
115F:→ laechan:群眾暴力咩 11/17 10:49
116F:推 keela:真是夠了 要不要哪天便秘大不出來也要告馬桶商馬桶做不好 11/17 10:51
117F:推 KIDDLEE:剛去看了一下 好"紅".... 11/17 10:51
118F:→ laechan:等著看哪天某地區板板主也被告 11/17 10:51
119F:推 BMHSEA:告告告 都告一告 讓自己面子做足 11/17 10:53
120F:→ valenci:要告可以多看看刑309 310構成要件好嗎??? 11/17 10:55
121F:→ drigo:以後這種告人的事只會愈來愈多而已..連鎖效應 11/17 10:55
122F:推 iam0718:因為被告奔波導致身體受傷的人 只能怪台灣法律了 11/17 10:57
123F:→ trywish:告人的重點在於.."奔波在累",和解金又不大,所以很多和解 11/17 10:57
124F:→ ilovecrab:windfly00 此ID被停權中,想知道是誰可以去Violation稍 11/17 10:58
125F:→ ilovecrab:微找一下,就知道他的另兩個ID了 11/17 10:58
126F:推 doom3:爛就修法阿~~~~ 11/17 10:59
128F:→ ilovecrab:另外有興趣的人也可以去doctor-info看看w和他本尊所發表 11/17 10:59
129F:→ ilovecrab:的文章,就會知道是誰比較瞎了。 11/17 11:00
130F:→ kugga:只有當必須為自己言論負責的時候酸民的酸文才能進化到新境界 11/17 11:00
131F:→ kugga:就像是古代詩人總是必須在短短幾行限制嚴格的字裡創造出流傳 11/17 11:01
132F:→ kugga:千古的好詩一樣XDD 11/17 11:02
133F:噓 WindowsXP:立委只敢批網友 不敢批腎結的 驢 11/17 11:03
134F:推 j758101:爛法還不快修掉...一堆立委在那衝三洨 11/17 11:05
135F:→ valenci:怎麼修? 不需修啦 只需打贏回來 批評一頓 11/17 11:06
136F:→ linchy:忽然覺得"你爸幹你娘"這句話也不一定100%安全無誤....= = 11/17 11:08
137F:推 nznz:讓我想到我十年前被人丟水球:ugly 11/17 11:11
138F:推 carnie:對啊 楊丞琳都沒吭聲 11/17 11:30
139F:噓 ooww:經不起玩笑話就別用阿 何必呢 11/17 11:30
140F:→ carnie:話不能這樣說吧 批踢踢是公眾場所 又不是付錢才能來 11/17 11:30
141F:推 Asucks:醫療板英文板名是? 11/17 11:39
142F:推 panfin:Q:你做甚麼工作的? A:PTT告人 11/17 11:39
143F:推 gll:修法好了 這種訴訟用 以原就被 好了 看要告多少人 11/17 11:41
144F:噓 james1539:又沒指名罵誰這樣也能告成嗎? 11/17 11:50
145F:噓 woajw:真可憐 11/17 12:39
146F:推 TCBB: 吵不贏就放大決亂告 不就跟小學生打架打輸了找老師一樣 11/17 12:52
147F:推 ilovecrab:doctor-info 11/17 13:18
148F:→ ilovecrab:記得中正二的筆錄時,某人指著筆錄說,下面的鄉民全部告 11/17 13:19
149F:→ LujouPico:拜託快來告我 11/17 13:22
150F:推 ilovecrab:law 和 chinesemed還有san-ying也很慘XD 11/17 13:51
151F:推 willy5212:以後挑大咖的罵,就不會有事啦XD 11/17 14:10
152F:→ lucas1124:弱爆了...小學生死不認錯....我沒說誰唷~w帳號快告我~ 11/17 14:21
153F:噓 roccqqck:降告得贏我吃書 11/17 16:30
154F:噓 sauce01:不然上來發文討拍? 11/17 16:41
155F:→ sauce01:有沒有誣告罪阿 11/1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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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納粹河蟹掉奧地利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討厭奧地利。
當納粹吃掉蘇台德區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討厭想要偷吃西里西亞的捷克。
當納粹佔領捷克斯洛伐克時,我保持沉默,因為希特勒保證這會是最後一回。
當納粹想要拿回但澤的時候,賃盃不鳥他,因為英法保證會出兵。
當納粹和蘇維埃簽約的時候,幹!週遭已經沒有任何鄰國可以幫助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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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55.50
156F:推 josh519:可以告濫告求償精神與工作損失還有車馬費嗎? 11/17 17:33
157F:推 laklak:告你唷 ^.< 11/17 17:34
158F:推 vinx:列入專案事件宣導 11/17 18:51
159F:→ madrice:以後要先說 我是針對事情喔! 11/17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