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ichi (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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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網路興訟多 發文宜對事不對人
時間Tue Nov 16 18:56:58 2010
網路興訟多 發文宜對事不對人 CNA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 何孟奎/台北16日電 2010/11/16 18:23:38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今天指出,網路論壇越來越普及,但近來頻傳有當事人
主動發表爭議性言論,誘使網友噓文攻擊,當事人再對噓文的網友提起誹
謗告訴,並從中謀取民事和解金。
黃偉哲下午偕同多名受害網友代表召開記者會,提醒民眾注意網路論壇陷
阱。法務部建議,在網路上發表評論應「對事不對人」,一旦評論涉及人
格毀損,在法律上容易構成誹謗,應謹言慎行。
黃偉哲接獲台大 PTT軍旅版、醫療版等多名網友代表陳情,指稱有網友蓄
意在網路上發表爭議性言論,一但遭到其他網友噓文,發表爭議言論的網
友就馬上提告,導致全台各地的網友因為噓文而奔波警局及地檢署,甚至
還有孕婦因遭到提告而嚇到流產。
王同學說,某人在軍旅版貼 1篇文章指稱,國軍執行戰備任務實施管休,
他不滿所以打申訴電話;網友普遍認為這人快退伍了還搞不清楚狀況,因
此紛紛噓文,內容包括「地上菜蟲撿一撿吧」、「丟臉」、「好天啊」,
結果總共有57名網友被告。
黃偉哲表示,網路興訟浮濫,但是現行法令採「告即應理」,讓網友人心
惶惶,甚至還可能因為有心人的濫訴強迫被告和解,從中賺取民事和解金
,主管機關應釐清言論自由與妨礙名譽的分際。
法務部檢察司陳情科科長李貞慧在記者會中指出,網友的言論最好只對事
情本身,不要涉及對人的評價,以免構成誹謗罪。李貞慧並提醒,網友發
表言論絕對要謹言慎行。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1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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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價值,並不在於能夠從別人那得到什麼
而是在於自己能給別人什麼
渡邊明日香
《令人討厭的松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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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44.48
1F:→ shihchingyan:媽~~我在這!!!!XD 11/16 19:05
2F:推 yamakazi:沒事罵人菜的習慣最好改一改 11/16 19:09
3F:推 poweroo2001:真 十十采 11/16 19:15
4F:推 ClowReeds:醫療版? 哪篇? 11/16 19:21
5F:推 shihchingyan:二樓沒搞清楚重點吧= = 11/16 19:22
6F:推 maikxz:現行法律就這樣 也很難大改 自己收斂點就是 11/16 19:23
7F:→ maikxz:網路上不遵重人 就也別怪別人玩法律上的把柄搞人 11/16 19:24
8F:→ iamyamamoto:算是花錢做功課吧 11/16 19:25
9F:→ point1013:法律要是真的改了就不能便宜某些人了..法律是人訂的 11/16 19:53
10F:→ jacqueswu:流產...醫療板那個比較扯~ 11/16 19:55
11F:推 QYIFAN:流產的是洽特板吧!! 11/16 20:54
12F:推 laklak:2f真優秀 這樣不會被告吧 ^^ 11/16 21:07
13F:→ kobe8112:樓上,很難說,告不成是一回事,但是鬧上新聞那個根本是 11/16 21:08
14F:→ kobe8112:讓他覺得不高興他就提告...SO... 11/16 21:08
15F:推 slcgboy:要讓人不高興就告的話 那還真好賺 我也有得賺~ 11/16 21:29
16F:推 winchin:流產哪個是啥情況?有人可以說一下嗎? 11/16 21:43
17F:→ kobe8112:看不太懂slcgboy大的真好賺是什麼意思 11/16 21:47
18F:推 bbyear:學長 我好菜喔 請不要告我 11/16 21:54
19F:→ laklak:凹和解金 11/16 22:54
20F:→ rockmanx52:還112的....我的天orz 11/16 23:40
21F:推 eting007:流產的是什麼情況?@@ 11/16 23:42
22F:推 AirJames6:Chat82gether版 16293篇 11/17 00:13
23F:→ pingsky:沒事罵人菜的習慣最好改一改+1 11/17 09:12
24F:推 superbatman:所以要是有人在電視或文章上罵七年級生爛草莓 我也可 11/17 10:24
25F:→ superbatman:以告他囉? 11/17 10:24
26F:推 yamakazi:本來就可以告 只是看檢察官會不會起訴 11/17 10:45
27F:→ yamakazi: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 不想收傳票 上法院 自己講話就小心點 11/17 10:46
28F:→ yamakazi:不要被人告了又來唉唉叫 11/17 10:46
29F:→ yamakazi:檢察官如果覺得浪費司法資源 自然會不起訴 順便把原告罵 11/17 10:47
30F:→ yamakazi:一頓 但如果成案了 沒事罵人菜的就準備上法院了 11/17 10:47
31F:→ toro736:真正要檢討的..其實應該是法律制度本身 11/17 13:59
32F:→ toro736:死學法律的光只會要人少講話 卻不面對會因此被告有多可笑 11/17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