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x (老V)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專案] [結案] [公告] 數字男事件懲處相關說明
時間Tue Apr 27 12:34:50 2010
緣起:
文章代碼(AID): #1BXxHdVR 作者:cvl 標題: R: [閒聊] 現在國軍真是爛
專案控管追蹤:
文章代碼(AID): #1BZzrpRb 作者:vinx 標題:[專案] 關於數字男事件後續處理
版上各位大大好!
今日我收到投訴版友所提供的公文資料掃瞄檔,我於10點25分左右再次與空軍司令部承
辦人員電話聯絡討論細節,同時確認可以呈現或保留的真實資料後,再行將掃描檔放置於
我的個人空間備查。
檢附相關掃描檔網址: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函文掃描檔第一頁
http://0rz.tw/cNXQc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函文掃描檔第二頁
http://0rz.tw/xHKkh
同時我也想到我當初發的文章裡面的一段推文:
文章代碼(AID): #1BexBBAC 作者:vinx 標題:板規作業要點增修案-試行草案
→ Quickly:數字男事件已懲處請板友勿嘴炮? 沒實證你也是在嘴炮不是? 03/20 18:23
→ vinx:Quickly大大,我會記住你今天說的話,我多說無益 03/20 18:51
現在,實證出來了,有勞 Quickly版友針對上述您的推文向我提出說明,我認為當初您
隨手打出對我個人帳號公信力的質疑推文,不好意思,我一直牢牢記到現在。
另外我也補充一下,有關於您事涉抄襲其他版友的文章,已經違反著作權法情事,我這
邊也掌握到相關事證,同時該版友也請我轉述他想對您說的話,我摘錄如下:
該版友:
1.「我已經把訴狀寫好隨時都可以交出去,倘若您再白目一次,我就會在法定期間之內
提出告訴,且會寫存證信函通知您的家長。」
2.「如果在您就學期間判刑確定,最高懲處是退學,加上有前科以及民事求償的賠償,
同時日後您的任何資料沒人要相信,請自重。」
本專案公告後,納入專案處理專區十二、l6548235板友事件備查,同時再次宣導,發言
務必小心謹慎。
以上說明,謝謝!
vinx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98.227
1F:推 post91:哇塞..版主真猛...不過由此可見軍旅板不是只有我們在看而已 04/27 14:01
2F:推 ilovehere:請問起末文章哪裡看呢 04/27 14:01
3F:→ vinx:ilovehere大大,可以搜尋我文章裡面提供的代碼 04/27 14:02
4F:→ vinx:或者是按z->專案處理專區 十二 就可以看到緣起跟執行成果了 04/27 14:03
5F:推 post91:所以看這公文的意思 是說事主沒事嗎? 查證無誤? 04/27 14:03
6F:推 ilovehere:可以問一下這個代碼是要怎麼用..謝謝版主 04/27 14:04
7F:→ post91:樓上 在文章頁面按# 然後再復制代碼就可以了 04/27 14:05
8F:→ vinx:ilovehere 可以按#字鍵 複製貼上代碼就可以找到 04/27 14:05
9F:→ vinx:另外post91大大 數字男已經被行政處分 小過一支 04/27 14:06
10F:→ vinx:同時查證代考事件為不實言論 04/27 14:07
11F:→ vinx:這份公文 當初橫跨空軍司令部、後備司令部等兩大單位 04/27 14:07
12F:推 ilovehere:謝謝你們熱心回答 可是我找不到#@@ 04/27 14:08
13F:→ vinx:ilovehere大大 ,您必須要先回到文章列表 然後再打#字鍵 04/27 14:08
14F:推 post91:喔喔~是說事主並沒有真的有代考的事情 只是他亂說話就是了 04/27 14:08
15F:→ post91:shift+3就有了.. 04/27 14:09
16F:→ vinx:post91大大,沒錯的,同時當時的試務人員多半已退伍 04/27 14:09
17F:→ post91:了解...不過板主真的很盡責耶...記得當初只是一篇文章裡的 04/27 14:10
18F:→ post91:一行推文而已...板主真用心在看文章@@" 04/27 14:10
19F:推 ansonandan:連#一起複製 到文章列表貼上就好 04/27 14:10
20F:推 ilovehere:我會了 感恩 04/27 14:12
21F:→ vinx:post91大大,應該說:我不可能全部看完 04/27 14:14
22F:→ vinx:但是遇到特定的文章,我會看的很細,所以記的很清楚 04/27 14:14
23F:→ vinx:同時我必須說,這份公文掃描檔得以出現 04/27 14:16
24F:→ vinx:也是小天使cvl極力協助投訴版友舉發及收集證據並盯緊承辦進度 04/27 14:17
25F:→ vinx:使該篇爭議文章不至於河蟹掉,才有今日的執行成果 04/27 14:17
26F:→ vinx:那份公文其實4/16就發出了,但中間跨了很多單位,所費甚時 04/27 14:18
27F:→ vinx:在此也謝謝小天使cvl以及其他不願具名的版友協助! 04/27 14:19
※ 編輯: vinx 來自: 60.249.98.227 (04/27 14:25)
28F:→ vinx:另外,有沒有哪位版友可以幫我請Quickly版友來說明一下的?= = 04/27 14:27
29F:推 post91:板主真的很在意XDD 04/27 14:34
30F:→ vinx:我只是很好奇想提出一個問題 04/27 14:34
31F:→ vinx:我在PttLifeLaw版偶然看到兩篇他發的文章 04/27 14:35
32F:→ vinx:文章代碼:1BhPoNJf 以及 1Br2mHpZ,一篇是小妹,一篇是小弟 04/27 14:36
33F:→ vinx:有沒有被疑似盜用帳號的嫌疑阿?@@ 04/27 14:37
34F:推 cvl:Quickly有無可能性別認知錯亂,連自己性別都搞不清楚~~~ 04/27 14:46
35F:推 cvl:之前還在SMS問會不會申請成功?不過菁叔都海陸退伍了,相信他 04/27 14:52
36F:→ cvl:可以服役的,祝福他服役生涯平安順利,犯軍法是送軍監,非民監 04/27 14:53
37F:→ vinx:希望Quickly版友能看到本篇,以避免個人權益受損 04/27 14:55
38F:推 cvl:不知道那個好心人可以幫忙轉寄到Quickly的信箱,讓他知道這事 04/27 14:56
39F:→ vinx:c大,我有轉寄這篇文章了,希望他多留意一下 04/27 15:02
40F:推 hunfu:Quickly出來面對~~ 04/27 16:40
41F:推 hunfu:Quickly出來面對~~ 04/27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