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petsgame (puppetsgame)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Re: [問題] 退伍很久了收到軍事法院傳票!?
時間Wed Jan 20 20:42:26 2010
證人受傳喚不到場,是可以拘提的,跟你是否具有軍人身份沒有關係。
所以請先打電話去確認那張通知的正確性(這年頭的詐騙集團,唉...)
如果是真的話,你就有出庭義務,當天無法出庭記得要先請假。
你絕對不可能是校級軍官XD
所以別太擔心,對於軍事檢察官的問題,記得就照實說,
不記得就說不記得,應該沒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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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第 119 條:
傳喚證人應用傳票。
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證人之姓名、性別及住、居所。
二、待證之事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
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科罰鍰及命拘提。
五、證人得請求日費及旅費。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02)8667-1149
管轄區域:台北市縣、基隆市、宜蘭縣、桃園縣、新竹市縣、苗栗縣、花蓮縣、
台東縣及馬祖地區各部隊
校級以上軍官軍法案件(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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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46.155
1F:推 keenth:z-->40-->21 01/20 20:52
2F:→ hbk2133:跟校級有什麼關係?那只是說校級的一審在高檢而已 01/20 22:21
兩種可能:
1. 尉級以下軍人犯罪,一審判刑後上訴高等,原po才收到證人傳喚
如果犯罪跟原po有關,例如原審認定原po是共犯、幫助犯,不會拖到
這時候才通知他,也不會由高軍檢通知他。
2. 校級以上軍官犯罪,跟原po扯不上關係
不管是哪種可能,原po的證人身份應該都不會變動,不需要太擔心,
提到「校級」的目的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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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考量是證人轉被告的問題,否則單純證人就沒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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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完全排除啦,例如阿財幫營POA A錢之類的,也是可能被
高軍檢當場分案出去辦,但這種狀況的機率相對較小
(原po我對不起你~ T_T 純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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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Evitan:專業! 01/20 22:53
4F:推 vinx:板上的大大都好專業喔!x 01/20 23:08
※ 編輯: puppetsgame 來自: 122.116.146.155 (01/20 23:21)
5F:推 vinx:收入喔!謝謝大大 01/21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