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hrt (人生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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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關於折抵役期...
時間Sat Jan 27 10:23:21 2007
※ 引述《cosy (笑看人生)》之銘言:
: 我的朋友有讀過軍校兩年後休學 兩年都是全勤
: (好像是什麼士校的?)
http://law.mnd.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A004000010
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2006 . 06 . 19 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兵役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各軍事學校 (以下簡稱各校) 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之處理,依
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有關法令之規定。
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之學生,不適用本辦法。
第 3 條 退學學生依法服行其應服之兵役時,其已受之入伍及軍事訓練時間,
予以折算為應服現役時間。
前項入伍訓練時間以完成入伍訓練者,按日折算;軍事訓練時間,以
八堂課折算為一日。
第 4 條 開除學籍學生依法服行其應服之兵役時,其已受之入伍訓練時間,依
前條第二項規定,予以折算為其應服現役時間。但已受之軍事訓練時
間,不得折算應服現役時間。
第 5 條 前二條所稱應服現役時間,以服義務役時間為限。
第 6 條 退學或開除學籍學生已完成入伍訓練者,於服行其應服之兵役時,不
再受入伍訓練。
第 7 條 退學或開除學籍學生,離校前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具現役軍人身分者,各校應填寫退學或開除學籍通知書一式甲、
乙、丙三聯,甲聯發交其本人,乙聯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
政府,丙聯連同兵籍資料轉送其原隸屬國防部或國防部陸軍司令
部、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後備司令部、
憲兵司令部(以下簡稱各司令部),按原階級服役。
二、具後備軍人身分者,各校應填寫退學或開除學籍通知書一式甲、
乙、丙三聯及「軍人離營轉服後備役報到憑證卡」二份,退學或
開除學籍通知書甲聯及「軍人離營轉服後備役報到憑證卡」二份
發交其本人,當事人應於離校後十五日內,攜同上開資料向戶籍
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辦理歸鄉報到;乙聯送其戶籍
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丙聯連同兵籍資料轉送其戶籍地直轄
市、縣(市)後備指揮部;並填寫「國軍官士兵退除役離營人事
資料異動表」通報國防資訊中心。
三、前二款以外之學生,各校應填寫退學或開除學籍通知書一式甲、
乙二聯,甲聯發交其本人,乙聯連同兵籍資料轉送戶籍地直轄市
、縣(市)政府。
第 8 條 具現役軍人身分之學生,經核准休學者,各校應通知其原隸屬國防部
或各司令部於休學期間,按原階級服役。
第 9 條 退學、休學或開除學籍學生具僑生身分者,其服役處理,依歸國僑民
服役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 10 條 退學或開除學籍學生應徵服兵役時,其戶籍地直轄市、縣 (市) 政府
接獲退學或開除學籍通知書乙聯後,應依法補辦徵兵處理。
第 11 條 本辦法所適用之書表格式,由國防部定之。
第 12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因為我本身是文書 經常出現在營辦室 比較容易遇到人事官
: 所以請我幫他問......
: 結果 我前幾天問了一下 人事官說他沒辦過這種的 也不知道能不能折抵...囧
: 想請問一下板上有人知道可不可以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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