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ship (一抹長紅照顏色)
看板MiamiHeat
標題[公告] 針對BIASONICA最後一次公告
時間Sun Jul 11 13:30:38 2004
對BIASONICA文章中諸多不確之處,小弟已經於之前的公告做出回應。
在更動之前,BIASONICA即已張貼第一篇文章,當時小弟還沒設置暫存區的想法。
而小弟也已經於正式回應中,表明希望到此為止的意思,並且希望討論版務先回信箱。
另外,不回公告是一種網路習慣,小弟也希望大家遵守。
因此,當BIASONICA回第二篇文章時,已經違反「討論版務先回信箱」的規定。
因此逕行予以砍除,不另通知。現在第三篇文章先行收錄進爭議性文章暫存區。
之後是否留存,或BIASONICA要收回備份,再由版主群討論決定。
小弟接掌版務以來,一向秉持和氣發展路線,從來沒有限制任何人發言。
BIASONICA在不明事實的狀況,指涉小弟和ANDRY私相授受、整個版主群處置失當。
現在ANDRY兄出面澄清當時決策狀況,可以證明版主群從未決策反覆,而是他個人的行為。
因此,小弟無法同意BIASONICA對熱火版主群的過當批評。
至於他個人是否要因為對版主群特定成員不滿,而依然自浸水桶,聽任自之。
再次重申以下幾點:
第一、ANDRY已經為他的行為負責,版主群將不會懲處他和FINELY。
第二、ANDRY自浸水桶一天是他個人決策,版主群沒有決策反覆的問題。
第三、討論版務請先寄版主信箱,等到對版主回覆不滿意,再張貼至版面上。
第四、請勿回公告文章。
有違三、四點者,水桶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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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愛情、朋友、性;
夢想、自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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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120.163
※ 編輯: garship 來自: 203.203.120.163 (07/11 13:40)
※ 編輯: garship 來自: 203.203.120.163 (07/11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