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shadow (彤影)
看板MenTalk
標題[公告] sarause水桶37天
時間Thu Jun 18 10:50:57 2009
推 sarause:小孩跟婚姻有絕對關係 沒結婚 小孩甚至不能報戶口 在法律 06/18 04:48
→ sarause:上它就是幽靈人口 連學校都不能去上 沒有結婚關係對小孩的 06/18 04:49
→ sarause:的生活根本沒有保障可言 不否認婚姻有利益關係 但可以跟你 06/18 04:50
首先糾正一下你的觀念
小孩父不詳可以報母親的戶口
沒結婚也可以父親認領,這就報哪邊都可以
無父母則可以報監護人/單位的戶口(單位這邊我不是很清楚麻煩誰說明一下)
報戶口這件事情和結婚沒有什麼關係,更不可能不能上學
→ sarause:愛的人更進一步關係升級 不開心嗎? 還有 你覺得這樣很好 06/18 04:51
→ sarause:但週遭的親戚朋友不一定可以認同你們的想法 可以得到越多 06/18 04:54
→ sarause:祝福的愛情想必是越幸福的 基本上我覺得你認為結婚全是利 06/18 04:55
→ sarause:易關係想法很偏激 06/18 04:55
婚姻本來就是利益結合,這已經有很多人文論文在說明探討
板規3.2,水桶30天
另外推文超過三行,水桶7天,共計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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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00.76
1F:→ wnwangster:如我所料 大哥果然雷厲風行 嚴格的很 (抖) 06/18 10:56
2F:推 Moogle: 如我所料 大哥果然雷厲風行 嚴格的很 (抖) 06/18 11:18
3F:推 SuperDunk:好想看結婚是利益結合的論文@@ 06/18 11:18
4F:推 VANGIN:為什麼結個婚關係就會升級阿? 除了增加了法律上的權利義務 06/18 11:34
5F:→ VANGIN:還有改變什麼嗎? 不就多了張證書嗎? 有人在虎爛! 06/18 11:35
6F:推 cutesakai: XDDDDDDDD 現在在公司是閒人一個 06/18 12:19
7F:推 vejita:真嚴格....- - 06/18 12:30
8F:推 Kinght:最簡單的 國中小是義務教育 小孩不上學爸媽會被抓去關的 06/18 12:50
9F:推 muse1117:我也認為結婚關係會升級耶...婚後我可以為配偶調工作地點 06/18 13:47
10F:→ muse1117:或是調整人生規劃. 但還是男女友時,會以自己的前途為優先 06/18 13:49
11F:→ dwlui:結婚就從情人昇華成家人了,不過很多人不想這樣XD 06/18 14:14
12F:推 gp99000:這個版怎麼這麼多人這麼偏激,科科~不管你們~我要去玩了~ 06/18 14:17
13F:推 roea68roea68: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規定..= = 06/18 15:05
14F:推 forkc:明目張膽地在板主的文章下面犯板規,還真夠帶種。XD 06/18 15:10
15F:噓 Darkword1987:我覺得這個判決才叫偏激。 06/18 15:24
16F:→ Darkword1987:您的論點就算很多人支持也未必是真理,不適合放在公 06/18 15:27
17F:→ Darkword1987:告文,更不適合拿來當判決理由。 06/18 15:27
18F:→ peacet:以3.2來看,確實不公正!再者;就算是利益的結合只要不犯法, 06/18 16:23
19F:→ peacet:就可以做沒甚麼好干涉別人的. 06/18 16:24
20F:推 freeman1217:他都放偏激大絕了 這樣桶不覺有錯 狠了點而已 06/18 16:31
21F:→ freeman1217:是說樓上又來逗貓了? 06/18 16:31
22F:→ Moogle:f學長您說的是 06/18 16:34
23F:→ freeman1217:是鄰居...不要叫學長... 06/18 16:36
24F:推 tin225:免費先生您說的是 06/18 16:39
25F:→ wnwangster:樓上用過 o.O 06/18 16:55
26F:推 VANGIN:科科 怎麼變這麼熱鬧? 06/18 17:18
27F:推 superZ9:我覺得這個判決不妥... 06/18 18:40
28F:→ freshycle:社會科學永遠沒有對錯, 很多人支持也未必是真理 +1 06/18 18:52
29F:→ freshycle:這個判決的確不是很妥當... 06/18 18:52
30F:推 VANGIN:就算不是真理 也沒資格說別人偏激吧 06/18 19:44
31F:→ Xray2002:推文超過三行沒話說 但她只是贊同婚姻制度也不能說她錯 06/18 19:51
32F:→ freshycle:他文中是敘述他個人的感覺 對於用字我也不覺得有問題.. 06/18 19:51
33F:→ Xray2002:對有些人來說 婚姻就是那麼神聖不是利益結合那是他們的選 06/18 19:52
34F:→ freshycle:而且他是因為3.2被處罰的 現在是說因為這條被桶怪怪的 06/18 19:52
35F:→ Xray2002:擇 民主社會應該是要去多聽不同的聲音而不是非黑即白 06/18 19:52
36F:推 VANGIN:是嗎? 我到覺得大有問題 所以這是自由心證 爭什麼呢? 06/18 19:53
37F:→ freshycle:那有爭 只是討論一下~ 畢竟人家被桶30天也要合理理由嘛 06/18 19:55
38F:推 freeman1217:不認同的時候可以用的字眼就只有"偏激"嗎? 06/18 19:55
39F:→ freeman1217:偏激兩字用下去 3.2剛好而已 06/18 19:56
40F:推 VANGIN:她如果說不認同這種觀點 那我沒意見 不需要說別人偏激吧 06/18 19:56
41F:→ freshycle:老實說 因為我自己也覺得這種說法還真的有點xx 你們不要 06/18 19:57
42F:→ freshycle:害我啊 XD 06/18 19:57
43F:→ freeman1217:是說那篇我也不喜歡 但我沒這麼自大到敢用自己當準則 06/18 19:58
44F:→ freeman1217:說人偏激 06/18 19:58
45F:→ freshycle:我也沒有要支持他的說法的意思啦 是說用這條感覺不太妥 06/18 19:58
46F:→ dakkk:我覺得判7天差不多 06/18 20:31
47F:噓 nogoodid:好誇張的判決 這是公器私用嗎 只看推文 實在不覺得30天 06/19 04:55
48F:→ nogoodid:若不單單只是推文 而有前因後果 也該交代清楚..... 06/19 04:55
49F:噓 leefengyuh:7天即可 其他為板友言論自由 06/19 07:27
50F:推 melove:天氣果然太悶熱了!看來果然需要有人揪個吃冰團吃冰消消暑, 06/19 08:37
51F:推 melove:或是五木拉麵店去火團(挖洞給人跳中...XD)。 06/19 08:44
52F:推 caramelputin:我也想看論文!! plz~ 06/19 17:34
53F:噓 s92228:這判決讓我嚇到...... 06/19 21:59
54F:噓 ayuhwong:大家難道不知道,跟r版及親衛隊認真,你就輸了 06/22 12:56
55F:噓 nutcase:無言…… 07/10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