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oodyshan (其實是想彈吉他...)
看板MedRock
標題Re: 請把電吉他還我
時間Fri Aug 13 01:31:32 2004
謝謝atan兄幫我大力論述
對不起
世界沒有那麼美妙
但我也不是大壞人
所以
恭喜knifex兄說對了
有人要就還
他應該慶幸遇到了一個"有人要會還"的人
然後請下次記得不要亂丟東西在公眾場所
這並不是一個烏托邦好嗎
謝謝各位^^
※ 引述《atan (這是紅色)》之銘言:
※ 引述《lucc (大蟲)》之銘言:
: ※ 引述《atan (這是紅色)》之銘言:
: : 是前面有亮亮的
: : 可以拿來當鏡子照的電吉他嗎
: : 如果是那台的話
: : 是被我學弟撿走的樣子
: : 是你自己不小心弄丟了
: : 他沒有偷喔
: : 他是帶回去保管
: 這幾句話...好怪
: 放在團室的東西就是自己弄丟的嗎?
: 那我把團室音箱拿回我家悶不吭聲玩到爆...
: 反正只是幫你們保管嘛...
: : 他的ID是bloodyshan
: : 你可以自己跟他連絡
一點也不怪啊
當時發現有一把吉他在那
根本不知道是被放在那
還是被掉在那
一定會想說如果不帶走
被別人撿走了怎麼辦
原來有這種想法很怪
還有可能被誤認為是小偷被質詢
那些怕麻煩不敢雞婆的人
大概就是怕遇到這種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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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0.128
1F:→ knifex:個人覺得怪的是那句"是你自己弄丟的" 140.112.212.143 08/13
2F:→ knifex:再者 撿到吉他也沒有po板詢問 不是很怪? 140.112.212.143 08/13
3F:→ knifex:會讓人覺得是 有人問就還沒人問就自己留著 140.112.212.143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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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192.194.141
4F:推 Amades:那麼團室裡的東西都可以被幹走摟? 140.112.245.184 08/13
5F:推 COOLLEE:下次要"保管"前 先問過是不是別人的 140.112.213.79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