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iva (我和我的狗)
看板MdnCNhistory
標題Re: [蔣肯]<復行視事>當然違憲
時間Tue Sep 20 22:33:22 2011
※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 引述《stayinalive ( 先生? 嗯。)》之銘言:
: 宣告解放黑奴乃至於戰爭,是總統職權內的經營行為.可是你能不能
: 行使總統職權是基礎行為.這二者的區分你懂嗎?
: 假如這兩種行為的輕重大小都不會分,您的公法學恐怕要死當.
: 請告訴我您的上開高見引自哪一本憲法學教科書,哪一位學者觀點?
經營行為和基礎行為?
你說的應該是C.H. Ule所說的
基礎關係與管理關係之二分法
德國的理論,你拿美國的解放黑奴來用
真的是很天才耶
armed先生別逗了好嗎?
也別隨意就要當別人的公法學,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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