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viskkk (elvis)
看板MdnCNhistory
標題Re: [問題] 關於蔣介石總統的下野及復行視事
時間Sun Jul 17 00:33:47 2011
※ 引述《csr1741 (csr1741)》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關於蔣介石總統的下野及復行視事
: 時間: Fri Jul 15 23:53:3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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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轉錄自 pts 看板 #1E85_Oxc ]
:
: 作者: csr1741 (csr1741) 看板: pts
: 標題: [問題] 世紀旋風的內容
: 時間: Fri Jul 15 23:42:14 2011
:
: 剛剛無意轉到公視,正在播出【世紀旋風】
: 講的是中華民國1949前夕所發生的事,
: 講到1949年初,蔣介石總統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
: 我想請教網友,關於這段歷史,目前是否有已有公論
: 蔣介石總統是請辭總統職務,還是請長假?
: 李宗仁副總統,是代理總統?還是接任總統遺缺?
: 若是根據唐德剛著的【李宗仁回憶錄】,
: 李宗仁認為他是接任總統,而非代理總統,
: 根據憲法蔣中正完全沒有正當的理由回任總統;
: 若是照我以前在學校受到的教育,教科書教的版本是
: 李宗仁是代理總統,蔣中正後來是復行視事!
:
: 那放在現在的環境,馬總統是否可以因何種理由下野一段時間,
: 由蕭副總統代理總統職務,後又回任總統,復行視事?
: 或者總統先宣告下野,副總統接任,
: 後副總統又因故滯留國外不歸國行使職權,
: 那原先下野的總統可以不再經過總統補選而自行接任總統職務嗎?
: 憲法學者對這段歷史及這種狀況有過哪些看法?
:
憲法關於總統缺位及因故不能視事的條文在第49條: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
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
,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
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我們在此可以看到兩種離任的方式,
第一種規定在本條的一開始,說總統「缺位」的處理方式,是由副總統「繼任」,
也就是由副總統擔任總統的職位,改稱總統
第二種在本條的最後,規定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是由副總統「代行職權」
此時副總統應稱作「代總統」
所以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在於蔣中正用本條的哪個部分下野
這也是當初蔣在下野前再三考量之處
最後決定用第49條後段,也就是「因故不能視事」的方法,使李宗仁「代行總統職務」
詳細過程可參劉維開老師所著<<蔣中正的一九四九>>
蔣的三次下野性質都不太一樣,第三次的下野其實不是完全辭職
只是因故不能視事,等到這個「故」消失了,能繼續擔任總統職位就可以回來
所以他後來不用選舉而復職是沒有憲法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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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03.67.107.200
: 推 yukai07:大法官會議有討論過喔 可以去查一下釋憲條文 07/15 23:59
: 推 yukai07:差不多就是認為那是風雨飄搖 危機時期的權宜措施 07/16 00:17
大法官並沒有對此做出解釋
: 推 GreenSoldier:蔣中正也沒有辭職吧 只是說暫時下野而已 07/16 00:30
: 推 kim123boy:是代總統沒錯啊,烙跑代總統的回憶要打個問號吧? 07/16 00:41
: 推 HATEBBS:李等於是用武力脅迫蔣下台的 自然也沒理由要蔣不復職 07/16 00:41
: → HATEBBS:李失去武力後更是如此 李的個人回憶錄問題毛病很多 07/16 00:43
: → HATEBBS:參考看看就好 還要多方對比不同意見才為準 07/1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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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6.209
1F:推 GreenSoldier:蔣公復行視事前好像有找憲法學者研究找出個說法解套 07/17 11:01
2F:推 kevinsong88:民國38年初蔣中正並非辭去總統職位並無疑義,只是事後 07/18 10:33
3F:→ kevinsong88:民國39年要重行執行總統職務時,蔣中正慎重考量到亦需 07/18 10:41
4F:→ kevinsong88:符合憲法規定,從而央請憲法專家研商恢復執行總統職務 07/18 10:46
5F:→ kevinsong88:以符憲法規定..... 07/18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