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55337 (これが初恋と..)
看板MayDay
標題[心得] 文創法(黃牛法案)修法摘要
時間Thu May 4 17:40:34 2023
今天就《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黃牛法案相關的修法 朝野協商完畢了!!
距離天團回來我們家鄉應該也是年底開唱了,屆時法案三讀後,至少母法修完,實行檢舉
還有子法要繼續努力,期待能替迷妹更往前一步解決黃牛亂象。
也希望讓各位迷妹能得知目前黃牛法案修法進度,有迷妹親友的也請轉知~
本次朝野協商結果摘要如下:
☑第10條之一:確立黃牛不法行徑之罰則,納入立委吳思瑤版本條文,檢舉制度確定入法
,文化部未來將建立黃牛檢舉制度,鼓勵民間積極檢舉。
確立罰則為:
1. 按票券張數,採票券價格十倍至五十倍之罰鍰。
2. 以不正當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損害購票公平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立委吳思瑤的版本確定入法,請迷妹日後踴躍檢舉!鼓勵黃牛受害者積極檢舉,並將罰
鍰提繳部分金額挹注到文化發展基金,為本就缺乏財源的文化發展基金納入新活水,還可
以拿來做為提供民眾檢舉違法行為的獎金、鼓勵執法單位積極取締黃牛的工作獎勵金,可
謂是一魚多吃。
讓民眾成為政府的助力,檢舉還能賺獎勵,不要讓黃牛繼續猖狂。
由於藝文票券的黃牛不法行徑,有地下金流與不易稽查的問題,立委吳思瑤參照了《公平
交易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明確規範文化部應建立具體檢舉與獎勵
規範,深獲文化部史哲部長贊同,也納入了本次修法。
☑第12條:授權文化部可對「協助推動藝文票券正常流通及維護市場秩序」給予協助、獎
勵或補助。
→為了抵制不正當票券販售行為,同步考慮業者推動「實名制售票」的難處與成本,立委
吳思瑤提出的鼓勵業者推動「實名制售票」、建置藝文票券交易平台等改革現行購票流程
,亦獲文化部史哲部長認同,也納入本次修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14.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yDay/M.1683193236.A.9B3.html
1F:推 riss: 推 05/04 18:30
2F:推 orylin: 推! 05/04 20:33
3F:推 buddygirl: 幾個問題,罰鍰→行政罰 05/04 21:16
4F:→ buddygirl: 再來,何謂「不正當方式」致「損害購票公平性」 05/04 21:17
5F:→ buddygirl: 希望立法意旨可以說得更清楚 05/04 21:17
6F:→ buddygirl: 黃牛的獲利如今都已經發展成跨國娛樂公司 在拓元已經變 05/04 21:21
7F:→ buddygirl: 成讓黃牛更方便掃票的情況下 希望都能嚴肅看待 05/04 21:21
8F:→ buddygirl: 另外第一個罰則的構成要件是?一個行政罰,一個刑罰 05/04 21:22
9F:推 CRAZYGG: 這些都應該在文創法子法規範吧,哪有人在母法寫那麼清楚 05/04 23:35
10F:→ CRAZYGG: 。 05/04 23:35
11F:→ buddygirl: 母法的立法理由應該要寫清楚 不然沒有意義 適用困難 05/05 00:56
12F:→ buddygirl: 畢竟很多法律都只有母法就沒後續了 05/05 00:57
13F:推 suba1121: 我覺得最佳的方法還是實名制 但是太少藝人會這樣做 05/05 02:07
14F:→ suba1121: 雖然實名制可能還是有漏洞 但是相對性的票會好買很多 05/05 02:07
15F:推 singing333: 買個票還要拿出身分證實名一下~不推~太不自由民主惹~ 05/05 09:13
16F:→ singing333: *.* 05/05 09:13
17F:推 tomidada: 檢舉人要能夠舉證檢舉 [以不正當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05/05 10:24
18F:→ tomidada: 感覺有點困難。 05/05 10:24
19F:推 tomidada: 要全實名制確實限制性太高,票卷售出後會有流通也是正常 05/05 10:31
20F:→ tomidada: 的,或許可以鼓勵或建置相關原價轉讓平台,有正常的平台 05/05 10:31
21F:→ tomidada: 管道,多少也是對黃牛有抑制效果。感謝年年都有幻獸平台 05/05 10:31
22F:→ tomidada: 。 05/05 10:31
23F:→ sallyke: 總算是個開始 05/07 16:02
24F:→ YuenYang405: 國外的平台一樣罰不到 05/11 08:45